我在威海看中一套二手房,定金中介代收,买卖双方签了协议,中介说他们的服务包括帮忙办理手续,但在办理各项手续过程中,中介不但没有帮上忙,反而一直提供错误信息,弄得我东奔西跑,整天请假,要是房子现在不要了,请问这种情况,定金能否要回?
今年6月中,我们在一中介推荐下看了一套房子,当时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2W定金。当时中介说卖方要赎契,大概要1个多月时间,大概8月份才可以去房管局递件办理手续。合同中签订交楼时间为收齐房款后交付我们,赎契过程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楼款为卖方实收,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全由买方承担。 到了7
买二手房时,签了三方居间协议,支付了意向金,由于中介的误导及失误,造成最后签合同时未达成一致,作为买方,定金能要回吗? 协议条款: 1)购房人为表示对中介提供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中介支付意向金3万元; 2)如售房人接受本协议之条件,则购房人同意将本意向金作为购房定金,定金交售房人保管; 3)若购房人
今年6月中,我们在一中介推荐下看了一套房子,当时签订了三方《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了2W定金。当时中介说卖方要赎契,大概要1个多月时间,大概8月份才可以去房管局递件办理手续。合同中签订交楼时间为收齐房款后交付我们,赎契过程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楼款为卖方实收,交易过程产生的税费全由买方承担。 到了7月
我今年买了一套二手房,首付款20万元已经付了.现在面临过户的问题.中介要求我到他们公司刷卡付清佣金后再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我要求过户成功的当天转帐到他们公司的帐户他们不同意.请问我能先付给他们吗?万一我付款后过户不成功该怎么办呢?(他们还曾经要求我先转帐给卖家然后过户,我没有同意)感觉卖方和中介公司很熟悉,
本人2010年11月3日在沈阳大东区一家中介选了一套房子,当时中介领我们看房说的是37平方米,可是签订购房合同时候写的是34.73,当时疏忽了,只问了一下怎么面积小了,房主说使用面积是37,后来因为别的事把这个事忘谈了,就把手印和定金还有中介费交了,回来之后才发现,价钱差了1万多块钱,现在很后悔,还没有到约定的更名
近期朋友准备买二手房,很仓促地与卖方及中介三方签了《存量房居间买卖和同》,并交付了一万元定金。后来感觉中介收费高得离谱(40多万的房中介费为9000元),比武汉物价局的规定高了近一倍!朋友现想毁约,但合同规定如买方毁约需向卖方赔付双倍定金2万元,并向中介赔付双倍中介费1800元。 请问: 1、中介这种超高收费是
我们在买二手房期间,没有得到中介应有的服务,比如过户是我们自己办的之类,但是又没有相应的证据;还有5K的中介费没有交,原定是11月20日(上周六),但是我们非常不满意这个中介,想晚点交,惩罚他一下,不知道这样我们会有什么法律责任或后果?注:没交的中介费是打了欠条的,还有在合同中体现了,但是没有写违约责任。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卖方不卖了.中介不退还定金,而且说需要由我们买方起诉卖方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现在卖方不卖了.中介不退还定金,而且说需要由我们买方起诉卖方,以追究卖方违约责任. 我想问: 由于卖方单方面违约,起诉卖方赔偿违约金应该由买方还是中介起诉? 在卖方确定不卖的情况下,可以要求中介退还中介佣金和定金不?
最近通过中介买房,卖家有拆迁合同,还没有领房产证。 房子为拆迁安置房,土地性质国有出让,开始交易的方法是:中介说他花1.5w找拆迁公司将拆迁合同直接改成我们的名字,名字改完后我们再去领房产证。我们就签了第一个协议:我们先付定金2w,加上改名费1.5w,共3.5w,协议说明改名不成退还以上费用,双方都不承担违约。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