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树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 被隔壁卖掉树木的主人砍掉了10棵他还不承认 他们是没有砍伐证的 我能以乱砍滥伐的罪名控告他们吗?
12月28日湖南双峰县电力局在没有通知当地干部和当事人的情况下,一下砍了我100多棵树(退耕还林的,我承包经营树林有七八年了)第二天就全被人拖光了,12月30我到电力局要领导给我答复,他们说电力国家保护,没有人来给我说明我几年的辛苦就全白费了,不知谁能为我作主
我家承包了村里的一段路栽树,路比较宽,村里就把左边承包给了个人种树,右边用来农忙过车用,由于右边部分也够过车用还有余边,村里的村长包了一块一样的地,村长就带头把右边的余边也给栽了一排树,其他承包人和俺家也就跟着在一排,在路右边种树的右边一米半远是条用来灌溉地的小水渠(水渠有60厘米宽),在水渠的右边是
乱砍树 我家承包了村里的一段路栽树,路比较宽,村里就把左边承包给了个人种树,右边用来农忙过车用,由于右边部分也够过车用还有余边,村里的村长包了一块一样的地,村长就带头把右边的余边也给栽了一排树,其他承包人和俺家也就跟着在一排,在路右边种树的右边一米半远是条用来灌溉地的小水渠(水渠有60厘米宽),在水渠
法院改判盗伐罪为滥伐罪,理由是没有给群众利益造成损失,检察院追究林业站监管人员玩忽职守罪还成立吗?
朋友是一个基层林业工作人员,辖区内出了个案子,公安和检察院以盗伐林木罪起诉采伐者,后法院判决,采伐者是和农户达成了协议,照价付款,群众利益没有受到损失,国家通过林权制度改革,农户拥有林地的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处置权,采伐者的行为没有侵犯农户的林木所有权,所以改判,但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