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中所谓的白六乡工办集体企业,双方均无异议,显然是法院受政府旨意,故意对十八个村村民的忽悠。白六乡工办集体企业应该是十八个村范围内全体农民所有的白六乡办集体企业。白六乡工办——白六乡工业办公室是受十八村农民推选人员组成的管理机构。所谓1994年6月15日以壶镇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联合下文设置的“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都是镇委书记`镇长和镇干部及法院法官,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冒名顶替,代位侵权。且因以党委下文设置及任命管理人员的行为是否合法,法院认为不能诉而不予受理。丽水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称该案的企业如果明确归十八村所有,那么象连珠炮一样要起连锁反应,全省都炸了。故十八村农民虽然胜诉,而在长达十几年后的今天,仍被镇政府占有,这就是本案的真相。如何制止行政侵权,依法建立壶镇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还权于农民,请社会各界予以关注。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以镇党委`政府下文及任命镇主要领导人员组成的镇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主体行使集体产权是否合法?镇府明知不合法而故意为之[曾于1996年12月18曰制定并通过由农民推选的代表会议选举产生管理人员的镇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但从不执行]怎么办?一.二审法院強硬认为镇党委'政府设罝行政机构[资管会]及任命人员行为不能诉不受理怎么办?本案亊关万民财产,当今奇冤.敬請仁人志士伸出援助之手.可百度一下卢周喜,請查阅:缙云县壶镇镇团结村等18个村民委员会诉壶镇镇人民政府拍卖厂房上诉案,浙江省丽氷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00]丽中行终字第18号.诉讼代表卢周喜.
请问除了“独资企业法规”外,还对违法收取货款手续费有什么处罚条例?
请问某个人独资企业核准经营范围中没有批准代收“货款”,可是,在从事代收货款经营活动,代收货款收取的代收手续费是千分之三到五【谋取利润】,重要问题是有的企业货运部把代收货款几百万潜逃,老百姓和商家受到损失太大危害社会安定团结,请问对该独资企业的处罚除了“独资企业法规”外,还有什么处罚法规?
我们是集体企业2010年12月31日同过厂长和少数职工意见进行了拍卖.后来大多数职工不同意拍卖.职工上访闹事.直到今天竟买人也进不了厂.请问这次拍卖有效吗?
我是一名股份制企业股东,经股东会议决定把企业部分房产出卖给我,检查部门认定我侵占集体财产合法么?
我是一名股份制企业股东,经股东会议决定把企业部分房产出卖给我,检查部门认定我侵占集体财产合法么?
村办企业职工必须缴纳养老保险吗?依据什么政策?什么时间执行的?在实施《劳动法》之前村办企业解体了,职工怎么执行养老保险政策?
城镇集体企业没钱买保险可以申请破产吗?有不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申请破产后的资产分配应该是怎样的?破产后
城镇集体企业没钱买保险可以申请破产吗?有不有相关的法律依据?申请破产后的资产分配应该是怎样的?破产后能变卖资产给职工买养老保险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