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村的集体土地出租给私人,我的户口还是在村里,但出租金分配时,村上的队长说嫁出村的女人达到半年以上的,不管户口在不在村里都没有钱分,不知道这有没有法律依据呢?期待您给我的回复,谢谢!
我们生产队关于买卖钱分配时,男方结婚生,老婆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的,后照常分配钱。女方结婚后,户口在本生产队,女婿户口不在我们生产队,他们说没有。我国男女平等互利,同样是独生子女,为什么生女的家庭得不到同样分配,请律师老师帮助我这样来解决?
关于政府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和补偿标准,该如何维护正当权益。
我家是宁城县天义镇的,由于政府规划需要征用自家土地,有如下几个问题向您请教: 1,因为几年前分地的时候,地不怎么好,庄家都不长,所以当地的大队为了补偿,就在原土地合同分出的标准亩数超出很多。当初合同上标注1.8亩,加上开荒扩出来的部分,已经到了大概4亩左右。而且本地每家都多地,是很普遍的事情。是不是我们
1.该房子能否出售 2.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3.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4.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
1.非该集体成员购买,该房子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效 2.先付的金额能否全部退还,并且要求加利息 3.如果售房者不退,我应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姻10多年,去年因为村里有动迁的土地了,今年前夫把属于我的土地自做主张不给我,(农村的地是95年分配的,当时是三十年不变,那时我们没有离婚),我和现在的丈夫登记了,同在一个村,2011年12月属于现在丈夫的土地动迁了,土地是属于三口人的,我只留了一个人的地钱,把多余的钱给了现任丈夫的前期和他的孩子
关于农村集体荒芜土地开荒耕种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如农村集体土地在荒芜后被村民花钱回填土质后耕种十多年了,现在需征用,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关于农村集体荒芜土地开荒耕种后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如农村集体荒芜土地,被村民回填土质后开荒耕种,现被征用,赔偿是怎么样的?
请问家庭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但是村委会和村里少数人(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不需要盖房的人)反对使用该集体土地,经协商要价太高协商无果,可以说村委会不作为和几个奸诈小人串通一气。村委会不给开信乡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就无法发证么?乡政府也是推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