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事件是家庭房屋转让的问题.我的家庭不太和谐.父亲是再婚.后母对方有一个哥,哥已经结婚现在有一个女儿.后母有一套房子{房产证是母亲的}.这套房子名义上说是我哥的.他们想要买新房子而要将这套旧房子转卖.向我和父亲提出8万元的转让费用.由于我和父亲的经济条件不好,于是打算买下这个二手房.准备先付7万,后续一万年底还清.让其写了一个协议,内容大致为转让后此房过户给我,母亲和哥对此房再没有任何关系..然后在给钱时补充一个收条. ======================== 这样的家庭内部转让财产..我总感觉怪怪的.这本身看就完全是两家人了.但是又有个家庭内部的关系.在法律上有什么特别要求嘛.这样的协议有效嘛? ======================== 我哥和嫂子的关系也很紧张,一切都是嫂子在背后要求...经常和哥闹离婚..而且要求新房子要写她的名字.我好害怕其中有什么特别的企图...如果房产证写嫂子的名字,万一离婚房子的归属对我哥有什么损失?会不会划给有女儿的嫂子?那我哥会不会又以家庭成员的身份索回这套转让的旧房子的继承权? ======================== 我很迷惘..希望律师能给我分析一下情况.我该如何接受这套房子才不被欺骗.能让我安心的住下来.
你好!我结婚将近13年,现时居住的房子是1997年3月份的购买(房产证出示日期),房产登记证是我老公和他父亲名字共同拥有,但房产是为我俩结婚居住购买的,三个月后我便和我老公结婚登记,而住房我也有出资购买,一直居住到现在。现在由于我和老公婚姻出现问题,双方都想离婚,但财产分割问题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故还拖延
我们是三口之家,4年前夫妻感情破裂,工资各用各的,孩子与我生活在一起,我们在外地有一套房子是婚后共同财产买的,有部分贷款,去年我在本地买一套房子是我母亲赠送一半,我自己出了一半,名下是我母亲与孩子的产权,还有一套我们自己住的房子,想咨询这些房子该怎样分割?
我是家庭主妇,带着两个孩子,对婚姻很没有安全感.我可否要求与丈夫公证,如果我们任何一方提出离婚,那么就自动放弃财产的拥有权.请问这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家有兄弟姐妹3人,我母亲于2003年去世,未有遗嘱,现老父亲80岁,2009年老父亲找一老伴登记结婚,如果老父亲去世,家里财产和抚恤金是不是有现老伴的,财产抚恤金怎么分。
男方上门,之后和女方父母共同修建房屋5间(刚刚过门就开始修建)男方并没有凑出资金,男方父早亡母亲改嫁只身一人过女方家。现在有一子,已经成年了,男方要求离婚,那关于房产和子女的归属问题法律上有什么规定和要求?房产怎么判定?孩子究竟跟谁啊?
我父母于去年过年的时候,两人离婚了,当时我在工作,他们离婚我知道,但是他们去离的时候没告诉我,也没让我去法庭! 我今年19岁!我有财产吗?他们都不给我! 没有一部分吗?他们也是发生矛盾才离婚,而且妈妈要求爸爸拿了8万快钱! 这种情况也没有? 如果妈妈同意分点给我!那爸爸是不是也应该拿呢? 法律有效吗
您好,我家在闵行区,家中还有个哥嫂,我的第一次婚姻算是“上门女婿”一直住在女方家,但户口还是与父母在一块。三年后我离婚回家居住,父母当时协商后将主房分给哥嫂(230平米),我拿侧房(140平米)。现在我已再婚,房子也将要拆迁,媳妇认为很我们房子平方数少觉得不公平,拆迁房子也将少一套。请问我们可以要求父母在
各位律师:我父亲去世多年,所以户主一直是我母亲,宅基地分给三个儿子,等于是我母亲是户主,宅基地归三个儿子所有,请解答女儿还能有继承权吗?
如果夫妻A和B双方用B的钱买房,应该用A的名字登记房产证?还是用B的名字登记?还是应该用双方的名字登记? 如果夫妻A和B双方用B的钱买房,用A的名字登记,A把房产证藏起来是否合理?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