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和邻居打架,我妈拉架被打,右手手腕处四根肌腱断裂,指背神经断裂、静脉血管断裂,我想咨询一下,评定伤情鉴定的时候能评上轻伤吗?
被人合伙殴打,身上多处受伤。其中有一处刀伤被鉴定为轻伤。可是还有一处砖块拍打伤当时没有注意鉴定时忘了说了,面积大约有一,两厘米。后来伤口愈合后才发现的。 想问下这样鉴定的结果会在审判中起到负面影响吗?法医鉴定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对全部伤痕进行鉴定,还是只鉴定最重的? 在案子到法院后可不可以再申请重新进行
麻烦大家请问一下 因为是神经损伤,医院已经说基本上没有恢复的可能了。 我们要求做伤情鉴定,但是法医说需要过恢复期以后才能做? 这个鉴定我们就想确认是不是重伤,也要有恢复期么?
构成轻伤害的是先通当事人还是直接抓捕?没立案的话能抓人吗?伤情鉴定是必须在案发地还是可以随便在哪咨询?
我父亲六月五日去联通公司咨询话费情况,被联通公司人员打伤 眼眶内壁有两处骨折(现在经鉴定为,轻伤)补充(鉴定过轻伤后,眼睛伤情一直没有好转,看东西变形,眼前有黑影,经检查为“黄斑裂孔”请问现在这种情况要是从新鉴定是属于重伤么?)当时对方喝酒,对方先动手打人 并且是在上班时间,至今联通公司和打人者均为出
①省会城市的公安部门有无资格和能力进行伤情鉴定?②省级公安部门有无资格和能力进行伤情鉴定?③鉴定伤情的资格和能力有什么法律规定的?
派出所给出具了书面的伤情《鉴定委托书》,到了有资质鉴定伤情的单位做鉴定,但过了几天后只给了一个口头答复,而不给出具书面鉴定结果或答复,这样的答复对吗?在这方面有法律规定吗?是怎么规定的?
67岁的老大爷骑自行车在超市门口被载有三人的船型摩托车在后边撞到在地,当时腰椎和左腿失去知觉不能行动,后来经120抢救和住院治疗20天后使左腿稍微恢复了一点知觉但是左膝盖没哟膝跳反射并行动缓慢,知觉差,医生说只能治疗到这样的程度了,请问这样的情况老大爷是应该申请伤残鉴定还是伤情鉴定?肇事者的赔付金额大概是
你好,我被别人扇了一巴掌,耳膜穿孔,也报案了,现在想问问是否需要做伤情鉴定,因为派出所说一旦做了伤情鉴定出来时轻伤,就要拘留对方,让我考虑清楚。我是想做伤情鉴定,但是还没考虑好要不要起诉他,所以想咨询下是不是做了伤情鉴定后,对方就必须被拘留。其实,我只是暂时想做伤情鉴定留个证据。
案件提交给检察院后,若对原来的伤情鉴定报告存在质疑,可否提出重新鉴定?若此时受伤的人找不到了,进行不了重新鉴定,原来的鉴定报告效力如何?可否作为证据提交法院?(注:公安机关保证会将受伤人控制在他们的控制范围内,可是现在找不到人了,公安机关是否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