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两个朋友在外面吃饭,其中朋友A与人打起来了,对方5人,他把对方一人打成轻微伤,他自己受了轻伤。我朋友B把人家车砸了,我在旁边什么也没做。 派出所去给我录口供的时候,我录了之后,他们不放我把我关在询问室叫我蹲了20多小时,我熬不住了然后第二次录口供的时候我说我也砸车了·他们才让我走的 ,(第一次被传讯什么都不懂回来看了看法律知识才知道) 现在要拘留我,请问我可以对判决不服并申请行政复议么?
按照《民事裁定书》的规定,法院应在做出财产保全裁定的同时,立即通知财产被保全人。但是,法院通知我时已过了将近一个月!请问这样程序违法吗? 另外,我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是不是应该有答复或书面回复?时间有限定吗? 谢谢各位律师!
1、行政处罚决定书抬头为区公安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着派出所公章。申请人不服区公安分局维持派出所对申请人做出的行政罚款5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被告是派出所还是公安分局?还是两者都是被告?派出所是否有资格成为被告? 2、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区公安分局是否应该详细说明证人证言的具体情
派出所以损害公共设施罪拘留我家亲属,我们想办行政复议。到市局办,但是市局说,派出所不同意我们复议,我们就复议不了。这属于什么情况?
我的父亲于2012年五月份与我家邻居发生争执,争执中邻居儿子用木棍将我父亲头部打伤,去医院治疗花费近6000元医疗费,并请法医做了伤情鉴定,鉴定为轻微伤。后来派出所判定邻居的儿子拘留5日,罚款500元,但由于邻居儿子不到拘留的法定年龄,拘留不予执行。我想请教一下律师,鉴于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要求医疗费、误工费、疗
六月十八日晚八点半左右 邻居一家三口人因小事和父母争吵 手拿铁锹不分清红照白上来就打人 因事出突然猝不及防 照成父亲顶部头皮裂伤 二弧形裂伤口 一条长7.0厘米 另一条7.5厘米 左手中指背侧皮肤裂伤 右手拇指外伤 背部皮擦伤 母亲 颞部右侧可见一纵伤口长约5.0厘米深达骨膜 右侧肩关节分离 右侧颞下凳关节外伤 右前臂外侧
打人的女同事是一个40多岁的女工,口碑本来就不好,经常吵架,但是因为是老员工,领导都忍着。我平 常显得老实,她竟然先对我动手。 7月7日,上班期间,因之前的摩擦和工作争执,她来到我这里打我,我没还手,很多同事都看到过程,过 来拉架,工厂没摄像头。 8日 周日,工厂休息一天。 9日吃饭时,我朋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