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因犯抢劫罪,于1998年2月24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在2000年5月12日因生活不能自理,送监狱拒收,2000年5月18日取得保外就医监外执行。但是在2008年12月5日到当地派出所办事时却被民警押送至看守所。理由是说2001年5月份5日法院有一份要将他继续收监执行的通知单,通知当地派出所。但是当地派出所并没有执行、没有书
09年8月25号与28号中午分别二次到县二级医院门诊就诊,没做任何检查.沒书写病历,下午6时突发高血压.血压230[无高血压史]即住院,期间发病危通知书.11时-凌晨3时接诊医生回家.叫门诊医生替班[是25号28号看病医生]内科住院部当时只有他一个医生.凌晨4时医生说必要时要气切助呼吸.手术同意书也莶字.当麻醉医生来病房时说血压太低
1、男方婚外情。(有照片、聊天记录等证据 2、女方及其家人四次殴打男方,导致男方耳膜破裂(未穿孔)。(有法医鉴定、录音和派出所接处警记录等证据 问题:在移动硬盘盘中技术性修复的照片能否作为证据?聊天记录原始文件被删除,是否还能作为证据使用? 如果诉讼离婚,能否认定双方都有过错? 女方在场,女方家
原告因被告违反婚姻法第46条第3、4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且不付家庭生活费用及家门的锁全换令原告有家不能归。依据婚姻法第46条3至4项之规定,原告可以请求二审视被告过错行为来分割被告婚前做的楼房吗?
请问被告诈骗6万元,坐牢受到法律的制裁.请问受害人要求赔偿,应该由被告人偿还,还是妻子及父母????
受害人告被告人诈骗6万元,但钱不是亲手交到被告人手中,而是由受害人的亲戚转手到被告人手中, 而此时被告人又住在受害人的亲戚的家中,和他的女儿是男女朋友关系. 当被告人拿到钱后,一直住在受害人的亲戚家中,直到把钱花完.请问
在劳动争议二审期间,被告提供的单位地址不是真实地址,能否可以要求二审法院协助原告要求被告提供真实单位地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