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年11月15日参加工作,从事的是有毒有害工作(以下简称该工作),经过一个月的短暂培训开始该工作,86年6月被单位考核录用,94年9月22日离开该工作,在审核工龄工作中发现我的档案中有两份矛盾的文字,一个是86年六月被单位录用的文字,一份是市劳动局通知86年11月15日被录用的通知,市劳动局审核工龄按照市劳动局通知86年11月15日被录用的通知时间起算,说依据是江苏省劳动局在1986年11月22日发的苏劳办(1986)89号一份通知。这份文件没有看到。 这份文件是有特殊工种岗位上工作一年不计工龄的描述吗? 我是半年就转为合同制工人的呀,难道事实用工的处理方式也不能用吗?请求帮助。谢谢!
银行是否可以直接应工商部门要求,将企业验资账户信息,如账户实时余额以及入账明细等传递到工商部门?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被单位辞退,我能否申请按工龄N+1要求经济补偿,有无法律依据?
被单位辞退,我能否申请按工龄N+1要求经济补偿,有无法律依据?具体为劳动法哪一条,请附详文,谢谢 我工龄12年,我也同意公司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同意按工龄给我经济补偿。我想按N+1(即13个月工资),只是想多要一个月的工资,可有法律依据?如有,请详告我条文为盼,非常感谢。
关于在4500M以上高原当后一年军龄是否可算一年半工龄,寻求法律依据
我是七十年代入伍的高原兵,在西藏昌都邦达修建国防机场。当兵六年,2000年我才开始购买社保,我2004年按国家规定就可退休了,但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我要买满九再加六年军龄才能按月领取退休金。我从网上查看到在高原4300M以上当兵,一年军龄可算一年半工龄是否有法律依据。请法律专家解助 去过高原的人都知道,高寒缺氧,生
我局土管所某工作人员于1986年被我局招聘为乡土管员,直到96年被县政府录用为正式工,现在人事局不予认定他从1986年计算工龄,而是从96年算起,这样对吗?
本人房地产企业连续十年工龄的劳动关系即将面临解除,目前,用人单位借口要同集团统一,对区域的绩效考核标准的调整,大幅下调本人工资,并且,取消实行6年已久的通讯费500元整/月。 需要律师提供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和依据,以及赔偿的计算方法、较为精确的赔偿总额。
我是1975年高中毕业回到林场工作,1982年大学毕业,我的高中同学都是从1975年计算工龄的;而我是从1982年开始计算工龄,相差7年。请问律师,我们国家关于回乡青年工龄如何计算,有什么文件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