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朋友: 你们好! 本人于08年底就职xx公司,在今年4月6日提出辞职,离职手续于4月10日(每月10日发放上月工资),办理完毕。在签署好3月份工资单及4月份结算工资单后,本欲领取工资。因4月份结算工资单中需要老总签字,老总以合同中竞业限制条款需要公司商议决定为由拒绝签字,待几日后公司会议后再定。则本人不能在离职手续办完的当天领取个人所得工资。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是否属于拖欠工资的行为?若属于拖欠工资,我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是否可以提出赔偿? 此外,关于竞业限制这个条款的疑问。在我的合同中有这样一条:“乙方保证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离职,从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从事或任职于与甲方竞争的同行业或单位。”最后的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辞退乙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自动离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请问,此条款未注明约定补偿金额,存在不平等性,是否有效?我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若有效,我是否可以要求补偿金?我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谢谢!
我是07年7月15日进的公司(上海的公司),但公司一直没签合同。08年2月15日和我签了2年的合同。虽然在合同里有规定要给我加4金,但至今帐户未显示有加过,而我从08年2月开始每月都要扣税和4金的钱。(等我过了试用期要求签合同时才知道:公司一直到07年10月才办下营业执照) 现在公司以我工资太高为由要求我换岗位并降薪。
XX公司的保密合同里: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下列第(A)种(没有做出选择
如果竞业限制只规定限制,不规定补偿金,这个限制生效不? 如果这种限制签了后,生效不? 如果竞业限制规定不给补偿金,并用5险和工资扣发为由,要求签署,如果签了,限制生效不? 谢谢!
如果合同上有注明劳动竞业限制,而未提及给予劳动者应得补偿,如何处理。 是否可在被辞退后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 应给予的补偿金额应为多少,如何支付给劳动者,按月还是一次性付清? 如果公司协商后决定单方面不需要劳动者遵守劳动竞业限制,劳动者可否拒绝此方案,继续遵守竞业限制条款,并要求公司给予补偿。 (因
各位专家,我们公司和员工签有一个补充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规定员工在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行业,公司支付其离职前十二个月薪水的1/3作为补偿,除非公司书面同意才能不遵守这个协议。 现在我的问题是: 如果我离职了,如果公司不按竞业协议给补偿, 我可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补偿或是出一个书面的同意书表示放弃
律师:您好! 公司与我签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我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在支持8个月的补偿金后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暂停了补偿金的支付。请问我可以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吗?我是否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
公司与我签了竞业限制协议,规定我两年内不得到有竞争关系的公司工作,公司在支付8个月的补偿金后就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暂停了补偿金的支付。请问我可以认为是公司单方面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吗?我是否不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现在我到与他们有竞争关系的公司上班没问题了吧?我是否还需要做什么工作才能解除这个协议?
本人一家建筑单位(乙方)解聘后,到一家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工作。与原单位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个人先违约,但一直未收取原单位的补偿费用,且原单位暂时不知道本人现工作单位达8个月。协议规定限制时间是两年。因档案关系要迁移。原单位肯定会知道现在的就业情况。请问本人应该如何处理?
关于遗产分割案过了法定年龄限制后还能申述吗?还有很多个相邻的问题。。
事情发生在1998年,我父亲那代的姐姐打着父亲遗嘱的旗号,将我父亲告上了法庭。在这漫长的4年多官司岁月中,我们全家饱受着所谓残疾人的煎熬。按照司法程序,遗产分割案是在当事人死亡后1年内所受理的。但是,她提出的遗产分割却是在2年后才提出申述,而且还是过了法律效力的情况下进行的申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