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的台湾老板想在上海开公司,希望我做新公司的法人代表,不参与公司运作,只是法人代表,承诺付5%红利为报酬,我想问这是否有风险,是不是要负公司的民事或刑事的责任。
如果事先和老板签免责协议什么的,是否有用,如何能够避免承担责任
两个员工被公司辞退,员工提出赔偿。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执行中找不到该公司,无法为申诉人取得赔偿金。法院执行局找该公司法人代表,询问公司情况。法人代表一直未参与这个公司经营与管理,只是挂名。挂名,是接到该集团大股东电话,变更法人代表但不到现场管理。当时感到很蹊跷,为了生活不得不
法人代表没有到这家公司经营管理,只是挂名。当初为防止承担法律责任,该公司出具证明(盖有公司公章):公司产生的的纠纷和债务与法人代表无关。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的一个香港的朋友在广西开了一家餐厅,因当时急着开业,又怕手续繁琐,所以就叫我做了法定代表人,现在餐厅生意不景气,不知道还能撑多久,而且当时我做法人代表时连一个私人协议都没跟他签,没任何证据,现在他答应说变更法人代表,可是却迟迟未办理下来,我很担心,请问我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因税务问题导致的法律责任是否能够和新的法人代表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们公司因为内部纠纷导致要投标股权转让!那以前的税务的判定的罚款金额还没有下来!那以后判罚确定后新的法人代表不去上缴相应的罚款 是否追究旧的法人代表的责任呢?因为害怕这点我想问下新的法人代表是在这方面和旧的法人代表承担相印的法律责任呢1?
我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现公司另办一家会展公司,老总希望能用我的身份证办理,我出任法人代表,我不好拒绝,但不知道出任该公司法人代表后该承担些什么责任,对我会造成些什么影响?
在2010年1月我朋友和她老婆买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他当时是工商黑名单,所有我暂时做了法人代表(占1%的股份,他老婆99%)我没有参与公司经营,也没拿工资和分红,纯粹是帮忙,在今年10月我已把法人代表和股份全转给我朋友了,但公司之前在09年7月有笔法院判决赔偿的钱未付(当时有争议)现在才知道买公司时合同中也写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法人代表没有股份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在公司章程里规定法人代表不负担任何债务责任,责任由完全由股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