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点回家途中,父亲电动车带母亲至公交车站,在慢车道上行驶突然被后面的小轿车撞飞,救护车送入院后,经检查,母亲全身大面积软组织挫伤,父亲颅内出血,小腿伤至筋骨,里外共缝六针,两人身上都有多处擦伤.现已在医院治疗一个月,期间一个月的照顾,全靠家里亲戚陪日陪夜.由于最初的时候,父亲一直处于昏昏沉沉的状态,盐水都是24小时不停的.我作为家里独身女儿,也因为这件飞来横祸向单位请假一个月的时候在医院照顾父母.所幸父母现在都在恢复当中.现医生建议母亲可以出院治疗,因为实际病情需要养的,光靠一时的治疗是无法保证痊愈的. 我父母是个商经商,由于车祸,现家里的四家店全部关门停业了. 另外,父母现在的伤势,医生也不敢保证一定会恢复到正常,很大程度上也怕有后遗症.母亲甚至现在一听到救护车的声音就有恐具. 现在案子还没定性,想了解一下这样的情况一般会怎么判?还有接下来的赔偿,会涉及到哪些方面? 因为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实在是不懂,请好心人指点下,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弟在8月21日在一丁字路口发生车祸。一工友骑着电动车载他与一中型货车(上了第三方责任险)相撞,我弟弟和这名工友均严重受伤,那名工友已经死亡,我弟弟头部受重伤,做了开颅手术,另外屁股以下严重擦伤,小腿也被摔断。事故鉴定结果是中型货车司机和电动车司机付同等责任。我们现在还没拿到一分赔偿。我
我打的是人身损害赔偿,法院给定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我很多证据证明医院给我造成的伤害,已构成伤残。法官强迫我做鉴定,我对后果鉴定,鉴定部门没有按我的请求作鉴定,有很多错误。对质疑答复所问非所答。我对鉴定不服,但法官就是不准我重新鉴定,医院没有提出鉴定,只提供教科书为证据。我败诉,医院不承担责任。判决书玩
我爸是公司的一个小股东也是公司司机为公司接货送货,一天晚上雨下的很大,我爸主动把另一名司机接货的任务接过来,因为那名司机晚上还要接一次货,当时车上还有公司的两个人,可能因为下大雨视线不好加强路面打滑,我爸的车撞到一辆大车的车尾,在快撞上时我爸为了旁边的两名员工把自己司机的那边车头撞上了车尾,我爸现重
我在出差期间出了车祸(撞人),关于赔偿应该谁来负责,或是应该承担多少。在解决前公司垫付的钱让我打了欠条。我应该偿还吗?
我的上次起诉离婚没有叛离,以调解结束。但是,这半年来,男方并无好转悔改之意。反而更加恶化。所以我决定再次离婚。由于本人收入微薄。且身边带有3岁女儿。花销很是吃紧。上次请律师及开庭上诉共计花了2000元。这次能不能以协议离婚为目的来避免再次起诉,请律师的费用?谢谢您,好心人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出国人员,现在还在日本,现在我来到日本两年了,还有一年就合同到期回国,出国之前我的岳父为我担保的出国,当时他给我在劳动中介签了一份10万元的出国担保,这个担保我和他本人没有任何签约,之前我和她女儿还没分手,现在我和她女儿分手了,他却向我索要这10万元的担保费,就因为我和她女儿分手了,
我坐我的同事的车办事,被肇事车辆追尾,肇事方全责,我当时被120的急救车送往医院检查,所有医疗费用肇事方已付,检查结果无明显骨折和外伤,只有软组织挫伤和疼痛,就在家里休养了几天,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能获得赔偿吗?具体是哪些赔偿?
2008年8月我在市内骑自行车回家,结果被一辆小骄车给撞了,现在我打的官司判决书已经下来了,法官认为我受伤较轻,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故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不符合法律规定,对不对?什么情况下才算是严重后果?难道发生车祸一定要人“死了”或者“残废了”才算是严重后果吗?难道受轻伤,人就没有精神受损害吗?女儿在事故
律师好,我方司机在2010年3月1日晚将一横穿马路的行人撞伤,交警判我方司机全责。我方将伤者立即送往市中医院救治,医疗一月有余,话费1万多元。伤者出院,小结,右膝肿胀,下蹲困难。但是其家属要求去人民医院继续治疗,由于伤者没有骨折,骨科不接受,只能在康复科治疗,康复科主治医师为伤者亲戚。伤者在住院期间经常擅
去年3月中旬 我母亲在汉阳古琴台附近过马路(那边上下立交桥过江的车子一般都很快),一辆面包车把他给撞伤了(重伤,头部严重受创 抢救过来了 期间动过2次大手术,评残 是X10级) 事发的时候我母亲未走斑马线,在事故认定书上也有标明。。事故发生地点也有标明不在斑马线上。 责任认定上面 司机负主要 我母亲负次要 我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