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我与黄某、周某、覃某、4人一起合开服装店。因经营不行,在2010年5月关店,之后7月份,我们在次开店,而这次开店我本人自己拿出了3万元资金交了房租,当时4人都说有了钱会给回,当时没有收据,之后经营失败在2011年5月将门面转让给了别人,转让费3万元。如今我想要回3万元现金,可是周某、覃某、不同意同时在没有告诉
本人在2011年9月份在重庆市九龙坡程某手上转让了一间门面,转让费是13000,当时程某和老板王某签订了两年合同年时间是2011.5.3至2013.5.3.,程某住了三个月就转让给了我,合同是和老板王某签订的时间也是一样2011.5.3.至2013.5.3.,我做了半年生意不好连房租都做不起来,现在有人用8000接手但现在老板不给下家签合同。原因
我把自己租赁的门面房经房东同意转让给了别人收了转让费也打了收条,他也与房东见面签了出租合同,已经交接好我搬出他进入装修已经做生意一段时间了。。。转让前新承租人要求见房东,说房东同意他以后可以转他就转让我的,房东不同意他就不转让我继续做我的生意,我和房东沟通说:我不想做了有人要转让,我就把我的生意都转
本人租了一个门面,由于经营不善,一直在亏本,所以现在准备转让,当初跟房东签合同的时候说好了的 可以转让 。现在转让给做餐饮的,房东说不愿意租给做餐饮的,但是我们这边地理位置有点偏,实在是不好转让 现在好不容易有个做餐饮的肯接收 房东又不愿意 我去咨询门面所属物业 物业说可以做餐饮 问下这种问题怎么解决
房子我租了一年,还剩2个半月的时候转(让1.5万/半年)出去,对方租了半年房租(1.5万),3个半月(8750元)的房租,我交给房东了,我只拿了(6250元的房租)现在房东不承认了,我是现金转过去的(底根不见了),现在租房的人要起诉我,他可以起诉我嘛,我怎么办?
房东把门面租给甲,签了合同是明年年4月份到期,押金2000元,而且注明了是不可以转让的,后来甲就把门面转让给了乙方,合同是明年四月份到期,押金2000元,合同上没有注明不可以转让,转让的时候也没有说不可以转让,只是说明要让甲知道门面转让的事,于是乙方将门面经营了二个月,经营不下去了就将门面转让给了丙,在与丙签订了转让协
律师您好: 事情是这样的。 我在长沙有个饭店转让。转让费21万,2012年6月3日,有人来接手我的店面。当时的合同是这样签的。 我(甲方)接手方(乙方) 乙方自合同签订日起,全权接手甲方的店面,6月4日进场,之后一切事物与甲方无关。 乙方支付押金1万元,其余款项分2次付清。2012年6月10日
2012年3月甲方(原门人经营人)转让给我一学校门市,转让金54000万整,加货款一共115000元整,甲方与学校合同6月到期,到期后甲方带乙方(本人)与学校签合同,签订成功后甲方退出,签订失败甲方退乙方54000元装让金,乙方退出。 现在的问题是如今我乙方没能和校方签订合同,学校只认甲方,(甲方和学校有关领导关系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