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老公订婚的时候买房子付了首款,他的钱不够,他让我拿出来订婚过礼的几万块钱帮他交了首付.我想问一下,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写我的名字,这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吗? 可是我也算出资了啊,不是吗?本来过礼的钱只是用来给我买嫁妆的,可是现在等于说又还给了他,嫁妆的话,我还得自己买.那这样的话其不是,我们订婚他什么都没有出
我的母亲去世后,父亲再婚,现在要买房,钱我父亲出,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房产权只属于我父亲一人? 补充:他们结婚已经办了结婚症。还有办法吗?
放弃房产继承权后,原房产已动迁,但回迁房还没盖,由于动迁分割的房产有问题,可以要回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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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济宁中区 对回迁房产问题比较专业的律师吗 想当面咨询 并请告知费用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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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尊敬的律师你们好: 小弟有些难处,望各位律师帮忙解答。我爷爷奶奶膝下共有三个子女(我大伯我父亲我姑姑),爷爷跟奶奶共有一套80平米的住房,爷爷已过世(房产证上是爷爷的名字),奶奶因患病常年卧床,经家里人跟奶奶协商由我抚养奶奶,我通过朋友帮忙立下了俩分协议,一份是房屋赠予协议(赠予协议是我大伯我父
原有一处民房,户主为我的父亲,在回迁前父亲去世,回迁后说三套房子均仍是在我父亲名下,现我母亲、我和我的妹妹与三套房子之间的产权问题是什么状态的?是否为我们三人均为继承人?如要进行财产分割,是否应签订财产(继承)协议?是否需要去公证?另外,在房子回迁前我与妻子结婚,住在原民房处,回迁后我所得到(继承)
贾律师: 您好,我的问题如下: 2001年,我家于原崇文区拆迁,当时购置了回迁房两居室一套。被安置人有我、父母、妹妹共四人,产权所有人是我本人。 当时为了多争取购房优惠,用了我本人、父母、妹妹的身份,各照顾15平方米,共照顾60平方米。 2005年,我父母离异,在他们离异前,我父亲已长达8年
现居住房龄17年,原属于单位回迁房,目前处于器官状态。户主刚刚离世,如在购买该房,已离世户主的工龄是否可以计算在买房折价范围内。 目前属于弃管房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