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自己家与三人合伙开了引线厂,之前跟合伙人讲好了,以我的证件入伙,他们作厂房。合伙人有一个是村干部,他利用职权把我的证件改为他的。我该怎么办?
我是舟山一艘6米3渔船的船长,一年结束了,我们进行渔船的资产评估,买进的时候船是157万当时价格已经是买高了,现在我估的船价是120万!!现在这船价只值这么多了!!船分为11股,我占大部分!现在有一名船员要求他只亏6000块,不然就来我们家闹!!后来我们闹到了当地的渔办处,不过还是没有解决问题!!拿的工作人员建议
我和合伙人2007年开了一间物流公司,我的股份比他少(股东只有2人),公司帐面一直亏,但是我发现上年利润表是盈利的,但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还是在亏,我还发现他做的内帐上有些收了钱但是没进帐的,现在我的情况很被动,希望有人能给我一些意见,我该怎么办?
那个时候因为公司(国有的)要合并成私有企业的了 很多人都下岗了,我爸爸还有其他叔叔要是要留下来的话要自己拿钱出来买股 ,所以就拿了5w元,然后就留下来收粮这些, 收粮是有提成的, 因为之前还有一部分的钱没有交上去, 所以就按每个人的股份多提了点。这种会被定性成什么,会构成犯罪么
前期在这边投资了一生意。中途找一朋友合伙。并且注册了公司,我是用货物、办公设备、前期周转资金的费用金额占有的股份, 他的后续投资的现金。 现在我们不想做了, 他这边不肯算我前期的周转资金(当时投资使已经使用完了,不过算了股权的),非要按后续投资的资金算,这样在法律上合理吗?
前期在这边投资了一生意。中途找一朋友合伙。并且注册了公司,我是用货物、办公设备、前期周转资金的费用金额占有的股份, 他的后续投资的现金。 现在我们不想做了, 他这边不肯算我前期的周转资金(当时投资使已经使用完了,不过算了股权的),非要按后续投资的资金算,这样在法律上合理吗?
母亲意外死亡,生前有过投资,投资情况只有母亲一人知道,现在其他投资商串通不承认母亲的投资,请问这些钱还能要回来吗(其他投资商都是亲戚)
我8月1号签的转让合同,当时没有见到房东。事后才知道我的上家和房东签的合同,是不允许转让和出租的的。如今两家交涉未果,原房东因没有得到转让费,心有不甘,要将其房屋强制收回,请问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也违法了?》
2009年10月通过中介,购买了王某名下的一个房号,约定于12月份去开发商那办理更名手续,并向王某支付房号费6万。可是12份到了也没办理更名手续,王某说房屋预售许可证还没下来,等房屋预售许可证下来后再去更名也不迟。这期间我也未强烈主张立即去办理更名手续。直到2010年4月份才去办理更名手续时,王某突然变卦说更名手续
有一块地原来是别人的,后来就给我们家了,我们种了20多年了,现在国家征收,他们的孙子来说要回《给地的人已经去逝》而且不和我们商量,直接就在那块地上盖房子,要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