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2011年10月进的某公司,但是从上班开始公司就要求员工押200块钱的服装押金费,11月份发工资又要求员工以后每个月发工资都要交押金100,但是我们并不知道每个月押的这100块钱押金是拿来干嘛的,昨天公司开会的时候,公司又要求员工从2月份发工资开始从每个月的100块钱押金增加到200,连续押6个月作为培训费,但是我们
某公司不同意提前离职,不让员工离职,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这种行为合法吗?如果不合法
某公司不同意提前离职,不让员工离职,离职就要扣一个月工资,这种行为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是违反的哪条法律?我要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