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4月新沂市国土局经市政府批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每平方米300-340元,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2002年前后买方先后盖起楼房。2013年市政府冲路要征用此地块,请问如何赔偿?
我在武汉,我想咨询下房屋拆迁问题,关于我家房子拆迁的事,我们属于韩家墩街居民,地段在长丰乡永利村,,房屋为2层楼,双登总面积248个平方米,有两证(国有土地证),买房时间1993年建房时间1998年,现在该村将房屋视为集体土地性质进行拆迁。请问这样合理吗 为了维权我们该怎么办 请律师指点
对于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房改房予以拆迁补偿后,其占用范围的土地还在单位名下,用不用再给原土地使用单位土地
国有单位的家属楼,经过了房改,个人拥有全产权,房产证已经办理到个人名下,其土地为国有划拨性质,用途为住宅。现因建设需要拆迁,对住户进行了拆迁安置补偿。请问:拆迁完成后,土地还在原家属楼的国有企业名下,土地如何变到开发企业名下?用不用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进行土地补偿?有无法律依据?
我家属拆迁范围。房屋300平方,土地(国有划拨)200平方,有土地证 ,没办房产证,请问 拆迁时土地的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平房拆迁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补偿金额一样么 其实
国有土地平房拆迁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补偿金额一样么 其实我是有土地使用证的 但是我是买的二手平房 土地证没过户 还是上一个房主的名字 最近要拆迁 他们都说没有土地使用证也一样 拆迁补偿都是一样的 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