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村里有个宅基地因为经济原因一直荒废 没有建筑物 现在村里说这块地方不是我家的了 是村里的地方 我家有五十年代的土地使用证 不是红本 只是一张纸的那种 上面清楚的写明了这是我家的宅基地 请问这个土地使用证是否有法律效力 要是打官司的话能不能赢 我现在可以在那里盖房吗?
一直慌着的这个地是我们家的祖宅,因为人口多所以申请在我们家园子里盖的房,因为家穷所以把老宅基地给拆了 材料用在盖园子那地了,就是我现在住的房,社员盖房申请书上写着旧房基归自己占用,73年的事,有申请书 有队里的委员会的公章,还有一张我哥哥因为我们是哥俩申请的房基地证明,上面写着,旧房基地【自用】,申请人意见{外批另盖 也有队里委员会公章83年
因为家里条件盖不起房所以一直空着,, 过去这么多年 现在儿子有条件了 队里却不让盖了
我家的宅基地是县政府1991年给发的土地使用证,上面没有说使用多少年,今年我们村又开始办土地使用证了,我想知道原先的土地使用证还能用吗?????
我家的土地使用证办于2002年,我奶奶在此之前住了20多年了,在四清运动(1963-1966)以前这块地是属于他人所有,当时对方也有该地的地契,后经市政府规划建房用地后划拨给我奶奶,后又被爸爸继承,现在对方索要该地的使用权,请问他们合法还是我们合法?
我爸爸从某人手里购买了一所房子并且此人拥有旧的土地使用证,我爸爸拥有新的土地使用证,但现在此人要求我爸爸返还他的房子。请问您哪个的证件合法?
我毕业后三方协议跟现在单位签了,并在协议上注明了3年内不得调离,没签什么用工合同。我现在工作一年了,想要跳槽,三方协议还有法律效力?
村里承包土地承包后没写明使用年限,以后具有什么法律效力?村里以后可以无条件收回吗?或以后开发能给赔偿吗?
我父母有房屋一栋,九八年父亲去世,我和母亲一起生活.二00二年征得母亲同意,将这栋房屋以我的名义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今年这栋房屋需拆迁.我母亲带上我两个妺妹要跟我分家产.两个妺妹都已嫁人.而且她们都是城镇户囗.请问我能得多少?
我家与村委会签订自2008年-2018年土地使用协议(原地是大坑自己花钱将其填平)钱一次性交齐。2011年建地上物,现镇政府说村委会出具的协议无效,强行拆除建筑物。请问这样做合法吗?难道村委会出具的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吗?如何获得赔偿?村委会是老百姓心目中的衣食父母最基层政府,这让老百姓的权益得不到保证。急待中
我四年前借了三万元钱,还了一万,有借条,现在我想把剩下的两万还了,可他说要还三万,是利息,不还就起诉,这张欠条还有法律效力吗?我该怎样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