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现在怀孕4个月,截至现在在公司工作了2年半,之前将近2年是在公司总部上班,后来由于一些原因,公司把原本的销售业务部门搬出去成立了一个分公司,分公司老板是之前总部的销售总监,搬出来后,入职和工资都还是走的之前总部的流程,现在分公司解散,老板找了我谈话,给了我二个选择,第一:给于一定的赔偿,自动离职,第二:让我重新回总部上班,给我换另外一个职位工作。现在有二个问题,麻烦专业人士给到一些详细的解答,先行感谢。 第一:如果是和解离职,公司该给到我什么样的补偿才算是合理的? 第二:如果调回总部上班,换个工作岗位后,薪资低于之前的,这样合理吗?
我在怀孕期间,公司宣布要破产了,解散,开始要我写离职手续,后来我要求经济补偿
我在怀孕期间,公司宣布要破产了,解散,开始要我写离职手续,后来我要求经济补偿,公司又说不辞退我,但是不给我发工资,也不给我交社保,请问这样合法吗
在公司工作5年,2016年底公司决定解散,但是我已经怀孕2个月,与公司协商赔偿,这个赔偿款怎么算,如果生育的话怎么享受生育保险,谢谢!
如果在公司被当地政府收购即将清算,本人在此期间怀孕。赔偿费怎么算我公司面临清算
如果在公司被当地政府收购即将清算,本人在此期间怀孕。赔偿费怎么算我公司面临清算,即将解除劳动合同但在此期间本人已经怀孕。请问该得到怎样的赔偿?我(一个孕妇没有一家公司收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