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不履行离婚协议,不把协议离婚的房产过户给婚生子女,怎么办?
我和前夫在2007年协议离婚,我有两个孩子,当时协议约定房子,成款全部给两个孩子,现在前夫再婚,又生了一个孩子,我为了维护两个孩子的权利,要求把离婚协议的房子过户给两个孩子,{我的房子是2004年买的,当时写的前夫一人的名字】,前夫不给房子,我起诉到法庭,法庭判我败诉,说前夫有权不过户给两个孩子,他有权撤销
我和前妻2007年7月在杨凌民政局办理离婚,在民政局备案的离婚协议书约定正在按揭的一套西安的房产(房产证只有我的名字,贷款合同上有她的签字)归我所有,现在我准备还完贷款拿回房产证,但前妻不愿意配合我房产交易除去她的名字,我有什么办法能快速解决这个问题,因为非常急,法院起诉的话最少要多少天?
离婚一年,离婚协议:房产归我,对方有义务配合我做房产过户。(当时没有做公证) 但现在对方反悔,找我要钱。
我们离婚协议时,将房产给孩子,离婚时房子办起按揭当时协议房款还完立即过户给孩子但是现在男方不配合
我们离婚协议时,将房产给孩子,离婚时房子办起按揭当时协议房款还完立即过户给孩子但是现在男方不配合,现在孩子是未成年,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人因08年协议离婚应归本人名下一房产14年需过户,对方拒绝配合,要求本人写6万元借据方可同意签字,
本人因08年协议离婚应归本人名下一房产14年需过户,对方拒绝配合,要求本人写6万元借据方可同意签字,本人为过户无赖写下字据并答应付钱。现在对方以该借据为由将本人进行起诉,本人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