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A公司在国内2000年开始销售一个产品,同年国外B公司在国内申请一个发明专利,内容基本是A公司产品,是否可以申请撤销B公司的发明专利
公司总部在北京,我于2007年被派到成都工作,关系/福利等还是在总部,和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是在成都。 现公司准备撤掉成都分部,想让我回北京,因我已在成都安家,不愿意离开。 请问,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需要注明的一点是,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里面有这样一句: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需要
公司总部在北京,我于2007年被派到成都工作,关系/福利等还是在总部,和公司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写明工作地点是在成都。 现公司准备撤掉成都分部,想让我回北京,因我已在成都安家,不愿意离开。 请问,是否可以申请经济补偿。 需要注明的一点是,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里面有这样一句: 乙方因完成其工作的
以前三个人共同申请的发明,未获得专利权。现在其中的一个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吗?
以前三个人共同申请的发明,未获得专利权。现在其中的一个人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吗?
原告在没看清法官出示的文书而把法官写好的撤诉过程误以为是法院调解书时而签字。待拿到撤诉的民事裁定书后才知情。可申请撤销该裁定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