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丈夫是1989年登记结婚(他前妻已去世),他与前妻有三女一子,子只有十四岁,1994年我与他购买了他单位的一套房改房,1999年我俩回丈夫老家生活,我丈夫于2001年在老家去世,当时子女均已成年,三女也均已成家另过,之后我一直在老家生活,无生活来源,我丈夫去世时未对该房屋进行分割,一直由其子居住,并未付我一分
我家建房时只办理了土地使用证,房子建好后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即将拆迁,请问我能否获得与其他房屋所有人相同的赔偿?谢谢
我有一网吧 自己的房,现在面临拆迁 政府是以旧城改造为由 (实际是商业开发)我应该得到哪些补偿,补偿标准是怎样计算的。另外残疾人在被拆迁中,有没有优惠政策,是吉林下发的
我是旧房共有人之一,旧房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被我的侄子(他是另一共有人),签了拆迁协议,并办了安置房(期房)的选房手续.为了避免安置房建成后争议房的登记过户,如将开发商列为第三人,我能以开发商的合作单位——拆迁办,未经我的许可拆了房子,造成财产纷争为理由,要求第三方停止办理房产登记吗?
我是房产共有人之一,旧房在我不知情情况下,被我的侄子(他是另一共有人),签了拆迁协议,并办了安置房(期房)的选房手续。为了避免安置房建成后,争议房的登记过户,诉讼时我可否能将开发商列为第三人?我能以开发商的合作单位——拆迁办,未经我的许可拆了房子,造成财产纷争为理由,要求第三方停止办理房产登记吗?
我们村从很久就说要拆迁,到现在还没有正式的文件下来。去年我超生下一个孩子,村委会就说超生孩子就得扣拆迁款,而且我和我爱人的土地补偿,优惠平米数,拆迁补偿全扣,他们这样做合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