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前妻协议离婚。双胞胎女儿每个人抚养一个。我俩的共同财产归女方所有。 现在,女方提出身体有病,无力抚养孩子(孩子现在15个月)。要把孩子送到我这来。但我现在自己也照顾一个孩子,实在精力有限。又因为孩子小,无法工作。也就没有了经济来源。完全靠我80多的父母帮衬。 我想问?如果女方强行把孩子送回,我可以起诉她吗?如果我想把孩子留下,可以要求重新分配财产吗?
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均没有背叛过谁,完全就是性格原因,彼此无法交流。孩子(女)现在就读小学一年级,女方负责接送孩子上学,我负责孩子的学习。请问抚养权该如何判?以后孩子的抚养费该如何支付?父母双方的收入在2000块钱左右。婚前孩子的生活费均由双方老人承担。女方说,如果离婚孩子她要,前提是每年支付3万的抚养费
我和我老婆离婚之后,女儿和她妈妈一起生活,我每年按照泰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少要一次性的付给她妈妈多少抚养费,我每月的工资在1500块左右,还要缴纳养老和医疗还有我自己的生活费什么的,然后离婚之后我以后也许可能还会结婚生孩子,现在的女儿已经10岁了,到16岁之前还要每年付给她妈妈多少生活和教育费用,还有我们
女方想离婚,孩子6岁以上。从孩子3岁起长期分居,无夫妻生活。平常女方带孩子在其母亲家生活,白天时间也是由女方父母照看孩子,男方无父母。周末才带孩子回男方处。目前夫妻名下有一套房产,价值大概180万,房产为婚后购买,产权人为女方,但按揭还款为男方所还。男方目前在家办公,女方有固定工作,平时孩子的费用大部分
结婚五年 他有着酒后暴力的行为 女方受不了身心的摧残而离家 现在男方起诉离婚 还要求女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和当时结婚时的彩礼金 询问一下这样的情况 女方怎样才能胜诉 要回孩子 现在正在等待调解
本人在丈夫户籍当地登记结婚,但孩子和自己的户口都在自己所在地,没有办过来,现在申请离婚,如果一审孩子判决给了对方,那可否在我和孩子的户籍所在地提起上诉?
我与前妻3年前离婚,有两女孩。大的12岁随我,小的9岁是超生的随她。我和大女儿的户口是深圳户口。前妻和小女儿的户口在四川是非农户口。现因前妻突然病故。小孩才9岁,没人照顾。我想把她户口迁来深圳,该如何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我与妻04年结婚,04年贷款买的首套房子,户证是妻子的名子。 2010年买的二套房(岳母借10万),房证上也是妻子的名子。 现有一子,3岁,由于岳母在06年搬来一起住,经常产生矛盾,有时我下妻子小吵岳母就说不能过就离了得了。 为了妻子工作,我们在她单位附近买的房子,我是一直支持妻子工作,为了支持她与照顾儿子,
我跟我老公想离婚,有一处房子,按揭的,20年,现在刚按揭2年,离婚房子该如何分法,孩子8岁一直跟着我,他在外地工作,所以孩子不想跟他,但是他想要孩子跟房子,给我几万块钱走人,我不想给他,想卖,他不想卖,他只给孩子五百生活费,逼着人半死不活,我该怎么办??
我跟我丈夫是2008年结婚的 结婚时没有聘金没有 房子 没有钱 就只有我娘家给我的4万多的嫁妆,2009年我们就用了这个钱付了首付 贷款15万,还有跟我娘家拿了1.5万 交房的时候又跟我妈拿了5千去交房,这三年房贷每个月是1100多都是他在还 现在的房子如果卖出去的话大约25万左右 他在我娘家做事 每个月平均3000块 跟他离婚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