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母亲共同于2006年出资购买了一块农民宅基地,并于2009年在此地基上盖了一座落地房。我们兄弟三个,我大哥(1999年因偷窃、诈骗被判刑13年,于2011年4月底刑满释放)于2011年8月未经我和我母亲同意,从我二哥手里拿到钥匙强行进入房子,把屋内的东西卖的卖,拿的拿,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并把房子租给他的朋友租住(邻居可以作证)。我们得到消息后(我和我母亲现在外地居住),于8月底报警,跟派出所出警人员一起进入房子,并把所有门锁全换了。但不想今年3月份又强行破门而入,并进入我母亲的房间(上次未进入),造成2张借条的丢失(分别为3万元和4万元)和金首饰等财物的损失,又一次出租给他人租住,理由是他在逃跑和服刑期间分别出过6万元和2万元,但又拿不出证据。两次报警后,派出所都以家庭和房产纠纷为由,第一次帮我换了锁,第二次更是干脆,直接不处理,理由是根据《继承法》老大有权出租(我妈还在啊),造成的损失也没赔偿。该房子因一些原因现土地证、规划证已办理(名字为农民的名字),但房产证还未办下来,还无法过户到我的名下。现在经过十几年的牢狱之后,他已经只认钱不认人,肆意枉为,多次伪造委托书、土地证、房产证,找人或张贴告示要卖这个房子。 问题是:对于这样的行为是否已构成犯罪?我该采取什么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警察的处理方式是否行政不作为,有什么方式应对?
三年前,我公公因外遇和婆婆吵架后离家,和另一女人生活在一起,后我爱人找到他劝其回家未成,然后他换掉手机号码,三年间我们再无联系,可是就在今年五一他潜回家破锁入户,将我们婆婆关在门外不准进门,无奈我婆婆报警,警察说是家务事还是自己解决,在我们子女劝说无果后,我们将婆婆接到我家赡养,并对公公说如果真的和
父母留有一套三居室遗产,有一子在外地,已经75岁,考虑他丧偶,身体不好,独居,直接和他谈遗产,担心他身体不能承受。在京子女让小弟和他的子女沟通,由他的子女征求他的意见,最终达成协议,他放弃继承遗产给他十五万元作为补偿。但在办好放弃继承公证取得十五万元后,偷回公证并撤销该公证,然后拒绝还回十五万元。在京
还有一点情况是,地基是老地基,但是修房的钱是由老大一家出的,所以现在修好后他们就觉得全是他们的,没有其他两弟兄的份。但是按照当地的惯例如果找老板来修房子,那么老人至少能得到所修房子的一半(总共修了4套房子两个门面)。现在老人只要求拿一套房子出来给二儿子,但是老大家就不是不愿意
描述: 我与我丈夫有一房产,我有一子,丈夫有一子。 房产为我与丈夫用公积金购买。房产证中为我丈夫名字 丈夫去世,他的儿子想要房产, 其子,手中有我丈夫死亡证明,和户口本,多次来闹事 使得我丈夫死后相关事情进行很不顺利。 我与我丈夫共同居住,其子多年为层露面,现在却要房产。 加之多次来闹事使得我心里上
父母离婚,儿子跟父亲,房子都判给了儿子,父亲又娶了个老婆都住在东边,现在儿子要结婚,要让住在东边父亲住的一间房子让出来,让他住在西面的房子,可父亲不愿意,这事该怎么解决?
律师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一个多月前跟男友分手后 一直到现在他都缠着我 用一些很极端的方式 这个月我总共上了3次派出所 第1次他在我家写大字侮辱我 第2次他拿剪刀威胁我 第3次就是在7月2号那天他跟踪我 等我身边没有人时突然跑出来抢我手机 我反抗 他把我打伤之后逃跑 我报警,警察知道他是我前男友,所以当作感情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