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想买房子,缺社保。 大概在5年前的一家公司,原老板新成立一家公司,有几个同事还在。之前没有签合同,工资单丢失,一直没有缴纳任何保险。 另外在有家公司工作两年,也是这样,没有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但是同事还知道。 我想知道这样是否可以要求补缴?和原公司老板沟通,不愿意帮忙,最后不接电话。
公司不交社保,以后养老,医疗,失业全部受到影响,但社保局说可以去人民法院要求赔偿的?在北京这个赔偿标准是多少。本人农村户口。 本人已申请劳动仲裁了。
因为公司要被收购,现在要解除合同,赔偿金是按解除合同之前一年的平均工资乘以年限计算。请假过的月份会不会算在计算月份之内?因为那两个月请假很多天,工资只有几百块。这样会影响赔偿金吗?
我的劳动合同是2011年3月24日签署的,三年合同期。(有合同原件) 工资是税后工资,每月由公司直接打入我的银行账户里,没有工资条。 2012年3月2日,人事以调岗降薪协调不成为由,要求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说工资算到3月31日,交接工作领导同意后可以不坐班,另加1个月补偿金。我认为应给30天带薪通知费加上两个月的赔偿
离职后补缴的社保(差额),该公司承担的部分也要个人承担,合理不?
您好,我是今年五月份离职的,离职时今年的社平工资还没有出来,社保规定今年社平工资未公布时离职,就要按社平工资的100%补缴社保!昨天单位告知:要补社保差额!意思离职后缴纳的100%基数2944元-公司承认的1900,中间产生的1044基数差产生费用,全部要自己承担!这合法嘛?这是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社保这些我确实不懂,
公司只签1份合同不给员工,不给上社会保险,怎样取证要求公司补缴呢?
到公司签合同只1份,而且写上了【员工自动放弃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是公司自己随便写的:1000元/月,我们不签就不让上班了,所以无奈签了,现在工作5年了 才知道社会保险的重要性,而且才知道所有用工单位都应该按国家法律规定给员工上缴社会保险,现在只希望公司给补缴社会保险, 问题一:我们没合同 用提供什么证据
我于2012年2月10日在公司正式办理辞职手续,4月份接到原公司电话让我补缴社保费用: 1、我于2011年7月入职,公司于2011年12月份开始给所有员工办理社保,辞职两个月后,公司要求我补缴7月至12月共计6个月的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576元),我是否有义务补缴? 2、“由于3~5月员工已经离职,但是未打接续卡,所以养老保
咨询各位大律师: 1.公司章程规定经理级别以上加班不算加班费(不能填加班单),说是岗位补助(津贴)就是。 2.最初谈薪酬只是谈总数,公司自行拆成几类来构成总数发放工资。之前从没明确过工资构成要分底薪+车补+通讯费+......+岗位补助+......几类,合同也只列出两部分每月工资X元+岗位津贴X元。 3.四个月来本人尽心尽
试用期间的社保公司办理社保是否可以要求补缴,仲裁时需要提供什么证据?
需要说明:上一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倒闭,公司没有注销。我应聘现公司时不知道原公司没有注销是不可以停社保的,也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资料才能办理停保。到现公司上班四个月后,现公司才通知我说我的社保还挂在原公司无法办理。我收到邮件后,当天咨询社保局后,并带了原公司所在地村委会出示的“确认公司倒闭通知”到社保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