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企业中从事技术工作,今年四月份,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一下,以前作为劳动合同条款中的竞业限制还有效吗?
我2006年10月21号进入该公司从事保安工作,每天上12个小时的班,IC考勤记录是从每天早晨06:30分——18:30分,吃饭时间是不打卡的。 2008年续签第三次劳动合同,签订过程虽然违发(公司先发空白劳动合同给员工签名,公司然后收回合同再写其他内容,其中薪资支付栏写的是“固定薪(已包含所有加班费)),但是我没有证据,
2006年本人向公司(区直集体企业)写辞职申请,但是本人没有接到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同意的文件,也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目前本人的档案还在原公司。请问本人写的辞职申请是否有效?
我是1984年由县劳动局统一招工安排到供销社,1998年供销社开始承包经营,我没有承包到柜组就一直赋闲在家,多次找供销社无果,在99年10月通知我去续签合同,去后让我全额上交养老医疗(包裹企业部分全部由我承担),我没有工作吃饭都成问题,那有钱交这些,另外我认为让我全部承担不合理,就没有签订,在2000年4月,供销社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中规定交社会保险但是公司没有交 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的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我是今年4月1日到华润雪花公司上班的,并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中试用期是两个月,在此期间又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99年退伍后带安置卡在本市一家交通运输企业工作,目前单位实施定岗定员,由于我从事的岗位被取消,所以在接下来的改制过程中很有可能就失去岗位,面临下岗。请问律师,我应该如何?另外还有一事需要咨询,我在部队腰受过伤,但是当时年纪小,不知道这样可以评残,退伍已经十几年了,这个军残证如何补办?
现在的工作工作单位与我2009年11月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上面规定了我离职之后有三年的竞业限制,但是只是一次性补偿我三个月的基本工资。请问是否合理?据我了解,一些同事说工作单位如果要求你竞业限制(比如三年),应在全部竞业限制期限内(三年内),每个月补偿离职时的基本工资(比如1万元每月)的80%,也就是说,需要
企业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搬迁至外地,我不愿去,可否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
公司今年6月份和我们说在外地设立分支机构,要派我们到分支机构工作,我不愿去,现在真相大白,原来公司已纳入了广州市"退二进三"企业名单,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已在10月25日从广州市海珠区变更到从化市经济开发区,但公司至今仍没有向我们公布职工安置方案,只是催促我们快些到从化工作,并口头承诺有车在原址接送。我不愿意
公司在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提前解约双方要赔偿违约金的条款有效吗?
我因故想离开现公司,但合同还有8个月到期,在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后,人事部门说要我赔偿5万元,因为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有写这一条,所以想确认我是否要赔偿给公司,如果不用赔但是公司不给我办理手续,我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