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韩国读书.汇率较高,所以让家里人打钱过来做学费.在国内的银联卡可以在这边某些机子上取钱.因此前天去市中心取钱,但是取了一百万(相当于人民币五千多)之后,唯一可以用银联取的机子没钱了,所以我去了另一个地方取钱.这个银行的自动取款机有五个,因为不知道哪个可以取,所以我得一个个的试.我把卡从钱包拿出来后,就放一边了,接着一个机子一个机子试的过程中,已经忘记钱包丢一边了.等五个机子全部试完,没一个能用想把卡放钱包时,发现钱包不见了.所以立即找到这家银行的办公室,请求帮助.这家银行很快找来了警方,警方已经开始调查. 但是我担心的是:找到这个人之后,她如果不承认里面有钱(钱包里合算人民币8000),或者说她已经还给失主了,那我该怎么办?我受到法律保护吗?还是说她会不会还钱给我全看个人素质?我的钱包里还有张韩国银行卡,因为在韩国刷卡购物不需要输入密码,所以请问如果她刷了我的卡是否可以算为盗窃?
请解答有关民警个人行为与行政行为的界定和适用处理2008年某民警在非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因朋友家办大事,着便服、驾民车为朋友帮忙,没有表明其身份,在返回途中,另一朋友对车况不熟,便要某民警驾驶,这时某民警便接过驾驶[酒后驾驶],行为上没有表明其身份和履行职务的迹象,也没有影响和后果。某民警是行政行为吗?是否
现役军人能否参加司法考试,通过了以后能不能兼职司法有关的工作?如果不能兼职,那通过考试以后几年内必须上岗,证件有失效时间吗?
土改时被划为地主,没收祖屋,一直被用作村部办公,后来平反了,现祖屋已经被推倒建了村委办公室,能否要求归还祖屋以及赔偿损失。
我和男方是相亲认识的,双方都是由于年龄大了该结婚了就在去年2月初登记结婚的,五月初办的结婚酒席,但是6月1号之后男方和我就没有再发生过夫妻关系。劝他去看医生的时候他说自己没有病也没有外遇却以对我有心理恐惧为借口。之后出动父母双方才让他去看的医生,我也是一起陪同去的。结果在医生面前也以之前相同的借口推却
我2009年12月从学校出来进入到现在的公司实习,到2010年7月我正式毕业,转为正式员工。现在2011年5月公司说要补签合同,合同开始时间为2010年7月。在公司一年多,公司员工非常少,经常都有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一个月每天上班都只是拿26天的工资,这种情况下,我决定等我哪天辞职了,申请劳动仲裁向公司要2倍工资。问现在的
根据双方或三方银行转账记录的资金差额,能否依此判定对方欠我方,并将差额归还我方?
根据双方或三方银行转账记录的资金差额,能否依此判定对方欠我方,并将差额归还我方?
我在某校一直搞印刷及电脑打印已有十多年了,一直没跟学校签订合同,社保也没有帮我交,现在学校突然说要辞退我,请问我现在要求单位帮我交社保,可以一次性再补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