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原告预交了2800的诉讼费。在开庭的前一天我撤销了诉状。按规定要退回一半,事情过去了一个月了,每次打电话找办案法官都是说不在或者没空,我要怎么做,我也是上班的每天都上班。人民的血汗钱啊。1400也是钱啊!能告诉我怎么做吗?
我人在城市,但传票寄回到我老家那了,是我家人签收的,传票是第四天后家里人寄给我的,想问一下十五天的应诉期是从我家人签收的那天算起,还是我收到传票的那天算起?
我与我老公09年12月25日登记结婚,婚后一直分居两地,我是广东增城户口,男方是河南户口,因我与我老公无感情,而且现小孩四个月,男方也不肯提供户口本以及身份证以供我给BB上户口,BB户口需上到女方。但相关文件规定需提供男方户口本以及身份证,现至电男方,男方避而不见。如果女方起诉离婚,假如男方不应诉,可否单方判
我借来别人的钱打了欠条,后来我还过,但没还清,还差一部分。一审因为我没到庭错过了提供证据的时机,二审我是原告,明天开庭,因为我现在没钱还,我想拖延判决时间,用什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