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一台二手电脑,现在已经卖出了。但是今天忽然来人说那是脏物,是人偷的电脑卖的,说当时买电脑花了4800元。拿后让交5000元的罚款,并且现在是拘留,不让见人。 收电脑的时候留了他们的一个身份复印件,还有他卖电脑时给我开的条。 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构成收脏罪了吗?用拘留吗?要拘留多长时间?要是罚款的话应当罚多少
朋友的老公在未婚前即1985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哥哥拿了身份正去贷款,现在2010年收到要还款通知
朋友的老公在未婚前即1985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哥哥拿了身份正去贷款,他在1994年与我朋友结婚,但现在2010年收到要还款通知,怎么办?会不会连累到我朋友?以及子女?盼急复!多谢! 银行会不会以此为理由冻结我朋友的银行帐号?银行有权这样做吗?
朋友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了假章冒用自己和别人做生意,当收到法院传票时才知道自己也是受害者怎么处理?
如果朋友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和别人签定了合同,连对帐等等用的都是假公章和合同章。当他收到对方货款时,只是告诉他冒签的朋友单位他收到自己的货款因为自己不是一般纳税人没法用,要朋友帮忙在汇票上背书转让不入帐直接转出拿到款,汇票抬头开了虚假的合同里用的朋友单位名。实际这款朋友根本没有收到过。朋友只是认
偷东西的抓到了,收到的赃物也收缴了,马上开庭了,失主又要求废品收购赔偿损失费,怎么办。 失主的损失费该谁赔偿啊,是小偷还是废品收购,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购的,但是法院下来的却写知情情况下。那怎么办啊。
我家是开收购站的,证件齐全,并有允许收购报废汽车的证件,这个车是小偷偷了卖给别人,别人又卖给我家的。而且我家不知道这是赃物,已经将车当报废物品卖了,请问这样构成销赃罪了么
妻子在我不知情情的情况下借债,现在收到法院的民事裁定,我该怎么办
妻子于今年4月13日,突然告诉我因自己赌博欠下30万的债务,希望我卖掉房子帮其还债,我拒绝了,随后妻子离家出走,随后债主不断上门要债,都被我拒绝了。其中借款金额最大的一个债主通过法院起诉,本人昨日才发现门卫有个挂号信投递通知单,早上便赶去邮局认领,打开一看,是法院通过邮局挂号信寄出来的传票,让我5月22日出
我有个朋友有个摩托车 我为了上班借来了几天 然后没骑放着了 我另一个朋友骑出去玩了 然后被抓了 把我也叫去了 我把我朋友也叫去了 他承认车是他的了 请问于我关系大吗 我完全不知情
我的建行信用卡在7月1号使用的时候发现可用余额不足,查询后发现在6月22日有8笔交易,金额达到9800多,可以确定不是本人消费,信用卡也没有借用过他人,我本人更没有泄露过个人信息,咨询信用卡中心他们说那8笔交易都是通过网络,并且每一次消费都应该有短信回执的随机验证码,可是我一点都没有收到,要不是因为要使用用信
我们家有处自建房。分为南北两面。公家单位要使用这块土地。拆迁协议上写的只拆除南面的,结果却连北面的也被拆掉。而且当时在拆南面的时候也并没有通知主家协同。导致房屋内的东西一扫而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