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另外一人在2006年12月14日为他人担保借钱,同时公证,约定2007年3月13日前将钱全部还清,我们负有连带责任。在2007年3月13日至2008年10月2日期间债权人从未联系过我们。现在债务人因涉嫌诈骗刑拘。债务人以借条和公证书向我们要钱。请问该借条和公证书是否有效?其有效期是多长? 1.担保书中第四条中有“至本息还清之日
个人借给房地产企业钱1700万,期满后企业还款并支付300万利息。但是个人实际上是出于投资的心态,所以对企业经营上有要求,要求企业不得擅自更换股东、转让资本等。如果该企业提前建造并销售房屋,则应该提前还款并支付300万利息。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用于购买房产(公司公司债务人,个人为债权人),订立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哪些事项是必有事项?谢谢!!
是这样的,我父亲10年前曾经借给他的小学同学王某(下简称王)一笔钱,大概10万元左右,王用此钱开办的印务公司(曾经有不少此类合伙人)。我父亲在其公司任职业务,当初有亲笔签名的欠条一张。现在想要回欠款,但迟迟找各种理由说辞拖延,请问如果要讨回这笔钱,诉诸法律的话占不占优势?我父亲为这笔钱迟迟讨不回来跟我母
一个企业因法人受贿和经营的商品非法倒致企业破产,关门的,资不抵债的,如果欠工人工资及个人借款,银行贷款或者小额贷款公司的钱,他的资产变卖归还债权债务的话是个什么方式,先归还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