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都是再婚婚后生活了24年,(丈夫婚前有两个儿子都各自了成家,我有一女随我们生活)在我们生活期间共同修建了房屋一栋,房产证上面的所有人是我丈夫的名字,共有人是他的大儿子,现丈夫,大儿子都已经死亡了,留下了有一个8岁的孙子(小儿领养到的),丈夫生前也留下了一份公正了的遗嘱,遗嘱上明确了继承的份额,
婚姻存续在1962-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
夫妻婚姻存续在1962至1994年,是否可以引用1993年11月3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的“婚后由双方共同
离婚协议不能得到履行,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并要求重新处理财产和小孩抚养问题。
我今年8月与妻子离婚,协议房子归女方,房贷由女方负责偿还。小孩归女方,男方不负责承担任何费用(包括抚养费和医疗费、教育费)。但实际情况是,女方没有经济来源,她要离婚时是其父亲承诺会给她一笔钱,但离了之后他父亲又没钱给她,女方无力承担房贷和小孩抚养费。所以离婚后半个月,女方又希望我回去,我出于为小孩着
您好!当时绿灯!但是出租车转弯速度太快,把我们的电动车撞倒!现在我在住院!出租车现在向医院交了20000元押金后想去交警队把车提出来!交警给我家人说可以提车?我想知道我们不在协议书上签字他们怎么可以把车提出来??交警也没有出事什么协议书!车提出来以后我们还怎么找他??您可以把您的说的发送我邮箱:xing15139
我有一个朋友,他的父亲因合同诈骗被拘留,目前还没有定罪,如果定罪以后,财产充公会牵连家属吗?还有合同诈骗罪一般会判多少年呢?
我和我老婆结婚18年了,我们结婚时是白手起家,可是现在的这一切都是我一个人打拼出来的,我们有两个女儿,她不肯协议离婚,我不想跟她过了,她凭什么得到我更多的财产
下班途中,我骑摩托车过十字路口从西往东走(当时是绿灯)当走到东口时,被三个学生骑一辆电动车撞倒(当时南北是红灯)。当时我腿部有些外伤和肿张,看看没有啥大问题就叫人家走了。7天后腿部疼痛难忍拍片发现骨折。问现在可以报警或叫他们赔偿损失吗?我有他们的电话和学生所在学校信息。
从小就跟养父母一起长大,现养父母和亲生父母都已经不在,但家中还有兄弟姐妹4人,亲生父母单位集资房由家中一子女出钱买下,是否有权参与亲生父母生前财产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