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当事人我父亲批了一块209亩草滩用于建设羊舍 但是建起之后由于没有经营能力就把羊舍跟土地转卖给别人了。 转卖时只是跟乙方鉴定了转让协议以及公证处公证。没有向当地部门汇报,现在当事人已经被批捕是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罪名成立的 。我想问您是否真正触犯国家刑法?
甲某是N村的村书记,N村的几个村民和乙某是朋友,由于乙某想盖厂房,因此找到这几个村民一起商量叫甲某把村里的8亩多的农田(其中包括一部分村民自家的田)以50多万的价格卖给乙某,并签订了合同(那50多万钱乙某还没给,村民自家田卖掉的钱乙某已经给那些村民了)。这件事村主任跟付村主任事先并不知情,后来才知道的(甲
N村有四块地,经过村主任和全村村民的同意把这四块地皮卖给了甲丙丁三个人盖房子,而乙某只是N村的出纳,只是负责将这四块地皮所得的钱分发还给给全村的村民,而现在有人告他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我想问一下: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量刑标准?这里面哪些人是有犯罪的?会怎么判?补充一句:房子现在已经盖好了
刘某通过拍卖方式合法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地类为仓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刘某取得土地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A地划分为铺面地出售,非法获利千万元,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国有划拨土地,在足额补交土地出让金,经国土局会审及县委分管副县长签字同意,办理了国土手续的土地转让行为还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吗?
你好康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多人共计170多亩荒沙地1人60亩1人30亩1人19亩其余的多人买走,我想问一下如果真倒法院这三人找律师胜诉的机率有多大。前两个是成包合同。
2000年开发的荒地,具有开荒证,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每年都上交了相关的费用,进行转让买卖的,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2000年开发的荒地,具有开荒证,但是没有土地使用证,每年都上交相关费用,现在转让买卖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