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我朋友A和他工作认识的朋友B打算一起开一家公司,并私下写了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并未到工商部门备案,现在A的协议原件损坏,附件是协议照片,据说B的也找不到)。在成立公司之前,由A到一个相关大公司工作近两月,目的是获得相关资料,熟悉业务流程。
公司注册成立时,由于B的身份证无效,在最后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以A的名义在注册了东莞市豪门实业有限公司(类型是A个人独资),A也是企业法人代表,但当时可能AB二人都不太懂法律(以为一切都是建立在他们签的合伙协议之上),A也一直把B当做公司老大,公司内部事务及财务全部由B掌控(财务这块很乱,从没有系统的做账),A只负责业务。A任劳任怨,业务进行得很好,公司也发展很快,到2011年6月公司有20多名员工。
但B的做人做事让A及很多员工不满,A的意见B不但不听,反而以老板自居。最后A被迫无奈转移到其他城市开展业务,虽仍以公司的名义,但所有事情都归自己掌控,B控制东莞那面业务也在开展,但慢慢就不行了,员工也相继离职。B在也遭遇很多困难和挫折,但从开始到现在,B从未分一分钱给A,初步估计营业收入为200万,B个人至少纯赚了50万以上(去年就买了小车一辆),并且现在外面还欠公司30多万元。
上周A去B城市办事,偶然发现B去年年底私下伪造我朋友签名等,和别人签股份转让协议,把公司50%的股份成功转让到B姐夫名下。A把相关资料证据,公司所有销售合同,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副件,税务登记证,原始公章等拿回了惠州,事过一天,B携带他姐夫及另外一名男子,闯入我朋友家里,强行抢走A带回的一切资料,摔坏A笔记本一台,造成A身体多处受伤,A已在报警备案。
注:由于A不懂法律和公司这块,我们也在工商局档案查到,自始至终A从未在公司相关文件上签过字(注册时也是B签的)也从未签受过委托书给B,B也一直保管使用着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等。
您好,AB二人在协议上并未声明各自股东所占股份多少,大概只有个口头协议。而且B在协议上所写的身份证号是黑户,在公安局都不能查到,协议上也只有签字,并未手印。A的协议丢失,假如B也不能提供协议原件,我们可不可以不认可。
我们现在最关心的也是如何能收回那非法转让的50%股权,接手公司!现在没法补办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人也找不到。
甲持有A房地产公司股权25%,乙需购买其20%的股份,但甲要求将25%的股份全部转到乙的名下,而且甲隐名持股5%跟乙单独签订一份合同。 请问: 1、因A房地产公司有80%的股权都会进行转让,房地产公司的股权转让会不会涉及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倒卖? 2、能不能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来处理股权转让?
香港注册的公司股权转让未经本人签字授权办理股权过户,是否无效
在香港注册的公司股权转让,没有本人的授权也不是本人的签字,别人拿本人身份证办理的股权过户,是否可以裁定无效? 我应该怎样做去否认这个股东身份呢?
我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有法人股东3个,现其中一个股东决定不出资,将其在公司占有的全部股权以0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公司的另一个法人股东,请问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
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有其他公司及自然人准备将股权整体收购,也就是现在的股东全部退出,约定承担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但对还款期限、方式等没有明确答复,债权人该怎么办?公司股东是按1:1得到现金了,债权人该怎么办啊?
公司股权转让后一直未安排工作,并且此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4年未签合同
本人于2004年7月与【武汉阳逻经济开发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一年,同年10月该公司领导口头派我到旗下控股的【武汉长江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5月建发公司发布书面通知委派我为长江物流财务总监职务。2008年初因长江物流股东和股权变更,我于2008年11月到2010年1月完成长江物流公司股权交易审计
本人所在公司打算要卖厂,为避免发生交易税和员工年资赔偿等费用,改为股权转让,这样就把员工年资赔偿问题搞得完全没有希望,现在我们有向公司提出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请问我们如何才能达到这个目的。 全厂员工已经联名上书给法人代表:要求公司要买断员工年资再进行股权转让。
没有经过股东会,公司占85%的大股东私下与总经理签订转让其5%股权的协议有效吗?
我是一个地产公司的总经理。我公司的股权结构是:一个个人股东占85%,一个国企占15%。占85%股权的个人大股东,为了留我在公司长期工作,愿意用优惠价格转给我5%的股权。但是,占15%的股权的国企股东不会同意,我们想私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不去工商局登记,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如果无效,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合法得到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