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海南临高县人现住儋州市的一名公民。事由:我父亲在家乡(多连村)有一片地(2亩8分地),甲是我父亲同胞父亲亲戚,1984年的时候甲从外地到多连村定居,没有户口迁移证也没有单位介绍信只因说是我父亲亲戚而到此定居。当时村里的土地已经承包到户,他没有任何土地,只因为是我父亲的亲戚,所以我父亲把自己的一部分地暂时给予他耕地种植为生。如今他竟把我父亲告上法庭(状告我父亲侵占其土地),声称土地为他所有,期间我父亲均有相关证明及村民证明。我想知道我该如何应诉?
本人今年新建房屋,持有土地本、房产证(均为国家正式签发),土地本明确标识本人房屋四至为东(他房墙外皮他院墙外皮)到西院是13米,本人所建房屋并未超出土地本规定的13米,东院邻居土地本亦标明其院墙四至(西至自房墙外皮自院墙外皮),但东院邻居说他房墙有30公分为由强行阻止本人正常的安装院门.因此我于今年7月1日
我姨夫要求状告我们全家排除妨害纠纷! 简单事实:1988我爸爸和我姨夫合伙做生意开了个商店,商店的法人代表,税务什么的全部是我爸爸,1996年他们又一起用商店的利润来买了一块地皮并盖有两层上下各九间门面房,但地皮以及之后的房产为我姨夫名下。我母亲随后用自己做小吃生意的钱在院内建有二层上下八间住房。2008年以后
我的楼上邻居是09年买的二手楼,此房在原房主05年装修时将垫层全部拆除,加上2厘米的泡沫板后加装了地采暖结构,上面又铺上了木地板.此地板09年11月北暖气水泡了两次,现在楼上的木地板声音很大,走动时地板的声音都能被听清楚,对我们的生活影响很大,请问,我们又权要求对方拆除木地板吗?
有关农村的相邻权纠纷、排除防碍的处理过程一般需要经过什么程序的?比如先是经村委调解,不行再到乡镇司法所,不行再到县司法局吗,如果再无法解决就只有向法院起诉吗? 如果向法院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我是4年钱买的别人的老房子,属于房改房,共计5层我在顶楼,一梯4户,我家在最里边,一户,买之前房主就将原来自己家门口大约1-2个平方圈在自己家中,而且小区所有的住户都是这样的,可是偏偏邻居看我是新来的,将我起诉到法院,我承认这块是违章了,但是我并不妨碍谁,所以请问这个如何应诉,而且当时装修的时候都谈好了,
本来我是去告他没有居住权,因为他福利分过房,也很久没有在我的公房内居住。然后有一次他想进来住,我不肯,警察也叫过!来过几次,我都没让他进来!所以他就告我排除妨碍了! 现在法院把2个纠纷分开来进行诉前调解 请问: 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放在一起诉讼吗,本人觉得这个案子的关键在于有没有居住权
我与**相邻关系,由于他在公共通道上建房影响院内居民的正常生活、安全与出行。院内所有居民坚决反对不让他这样建**他不但不听还说这是他家宅基地愿意哪告哪告去,无奈之下我与其他邻居一起对他进行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判决让他将其拆除他不但不拆反而说法院宣判不公又对法院提起上诉。经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原审查
我父母在我的房子里开设棋牌室,并且还在天井开了扇门,好方便他们做生意,但这样一来,在棋牌室打牌的人随便就可以进入到家里面,而且,棋牌室又吵,影响我的正常生活,我要求我父母关掉棋牌室,他们不肯,现在矛盾很厉害。请问我可以去告他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