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的一块地皮,二十八年前,父亲和母亲还有奶奶和我(三兄弟中老小)和妻子在一起生活,我没有工作和土地,身体有残疾。这块地皮二十八年前,我和父亲借钱盖了房子。父亲二十年前去世了,盖房子的钱后来我自己陆续还上了。父亲去世后,母亲和奶奶都由我和妻子照顾,直到奶奶过世,母亲五年前得了脑瘫,一直在我家照顾,另外两位兄弟也没给过任何赡养费,也没照顾过来人这二十多年。现在家里那个房子破旧,内部裂痕比较多,居住危险,现在要拆了重新盖。另外两兄弟的妻子想要回来要新盖的房子或者要地皮自己盖,这个合理吗?
另外两位兄长一位明确的说过不会要房子,另外隐晦的也表态不会要的。当时还有家里的一些表兄弟等人在场见证。另外母亲脑瘫6年来,兄弟两也没来照顾过,也没有给过任何赡养费,去世的父亲,奶奶以及现在脑瘫的母亲均有我和妻子照顾过来的。我本身有点残疾,行动也不是很方便。也没有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现在房子拆了重新盖也是以为不能居住,借钱盖了之后居住。
您好!具体情况如下:老人有两处宅基地一处是1976年所建房产证是老人所有,一处是1996年为大儿子结婚所建因此产证是大儿子姓名。所以老房是老人及二儿子一家居住,现因房子破旧二儿子翻盖。老人以年过古稀二儿子想让老人轮班住但遭到老人和大儿子拒绝,且称房产归老人所有要在二儿子家住到百年之后,二儿子无权干涉。大儿子
老人将房产改为大儿子的名字目的是让其养老,(但是没有任何录音和文字材料只是单纯改了下房票未注明原由)现在大儿子去世了大儿媳想把老人撵出来推给二儿子(老人还有一个女儿现患脑出血后遗症,除房子外老人的其他财产被这个女儿拿走了,之前老人,大儿子一家和女儿一家一起住在这个老房子里),但是二儿子没得到任何财产
您好,我想咨询的问题是:我伯伯家和我家现在就一处房产有争议,这处房产是我走丢的叔叔所有,按理说应是我们两家一人一半。可是我伯伯家从来没有赡养过老人,我爷爷临死前就说不能让我大娘进家门,而我大娘也确实没有出现在我爷爷的丧礼上,全是我妈妈一人操持的。而我奶奶直至去世都是我们家赡养的,至今也有六七年了。那
是这样的一个问题,我的父亲有家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农村家庭有分家一说,以前分家的时候爷爷说谁也不要分家产,全都留给叔叔,叔叔也答应由他们赡养。现在爷爷奶奶岁数大了,家里很多钱也都被叔叔和婶婶败了,就剩旧房子了。但是赡养问题却出现问题,要让爸爸和大爷掏钱去治病,挨家照顾,总觉得有些委屈,我想问一下这
事情是这样的,在10几年前老头子有三间房子前院特别大又盖了三间平房。一共是六间,老头子有四个儿女,老大是儿子,老二,老三老四是女儿,老头认为就这么一个儿子,还是老大 就把房子赠与儿子。多年以后,平房拆迁了。搬进了新家,老头住在儿子家,儿子对老头不好,每天都只给吃两顿饭。老头子因腿部受伤,所以至今走路都
我有一处房产,原是母亲的房子,后来因一直和姐姐住就把存款留给姐姐把房子过户给了我。现在房子拆迁,姐姐以赡养父母为由让我把房子重新改成父母的名字并要求我放弃继承权,这样合适吗?
我婆婆是单身家属没有收入就是矿上给的几十元钱另外其它几个子女给的几十元生活费我老公那会还没结婚上班我公公过世留下单位分的住房但没有买我老公上班半年多后买的房产的百分之七十然后我们婚后又买了百分之三十后来我们买房把那套房子卖掉又买了新房婆婆轮开住其他子女认为我们该负责老人的住处
仅一名老人,其名下有房产及土地(价值近25万),大儿子与二儿子签订如下协议:二儿子继承老人的房产与土地并赡养老人,还付现金7.5万元给大儿子;大儿子放弃继承权。注意该老人签字同意其协议。请问这协议有效吗?
矛盾是由拆迁起的,我奶奶下有3个儿子,我是长子的儿子也就是奶奶的孙子。房子是由我父亲没结婚之前盖的,然后我母亲嫁过来,随后盖的后间。现在是我父亲去世,母亲再嫁,我在父亲去世后把奶奶接到了家里住。原先3个儿子有协议,母亲有在任何一方的居住权和赡养老人的义务。我想问的是,我是否需要赡养老人的义务,以及财产
关于赡养问题!如果女儿没有继承房产,两个儿子又不愿意提供老人住处
关于赡养问题!如果女儿没有继承房产,两个儿子又不愿意提供老人住处,去养老院儿子又说无力承担费用,会不会让女儿承担绝大部分养老院的费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