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30年前管了别人家没管的一块荒山,在这山上种上了木材,30年当中,别人家也没有再管过和有关这块山的使用权,直到今年,我家在这块山上砍了二十棵树,但是,那家人却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树锯断搬回家,请问,我能要回这些树来吗? 以上恳请帮忙解答,谢谢
我家的山头写在人家的合同里面,去年林权改革对方起诉我家侵权,由于我家有人证及其它的证据证明自家庭承包责任制开始一直就是我家经营管理。法院驳回原告请求,原告去找镇政府处理,镇政府一直没有回音,现在原告不理,致使我家的林权证也没办法办理!我找司法所长,人家一句话:按合同办事。我讲那你下判决书,他就说案子
事情的大概是这样:有一座山林原是三个村民小组共同所有(假设为甲、乙、丙),经查阅81年档案记载为甲乙拥有松木所有权、丙为山地权益;而83年档案记载为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07年发放林权证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现在丙组村民一口咬定此山林甲乙没有山地权益只享有松木权益(在11年丙组村民办出一本林
事情的大概是这样:有一座山林原是三个村民小组共同所有(假设为甲、乙、丙),经查阅81年档案记载为甲乙拥有松木所有权、丙为山地权益;而83年档案记载为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07年发放林权证甲乙丙拥有松木及山地所有权益,现在丙组村民一口咬定此山林甲乙没有山地权益只享有松木权益(在11年丙组村民办出一本林
我们老家是山区,以前每家按户头分了相应亩数的山。现在发了相应的林权证,但林权证上的亩数比实际亩数少很多。我们去找村长理论,他说已成定局,无法更改。之前这些数据都是由他上报的,这不是明显欺负人吗?这种事情该怎么办?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未满合同期限时,于2012年5月18日提出离职,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但是公司仍然批准了他的离职申请单,于是公司也于当日即5月18日出具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双方签字。但是员工于2012年5月28日向公司说明其在职期间身体受到伤害,当时并未注意,现在发现了,要求公司赔偿其相关医疗费等等,但公司
几年前我姑姑租了一片地种树,后来父亲也想种就和姑姑签了一份协议分了一半的土地,找了公证人也签了字。但是今年原先土地的所有人去世,姑姑就把林权证办到了她的名下。我的问题是: 1.如果姑姑不承认有一半土地是我们家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不是就失去了那半土地的管理权? 2.我们应该如何保证我家的权益? 3.如果要
本人和丈夫82年结婚,一直在我这边生活,我们和孩子一直没有离开过我所在的生产队。 事件:现在生产队队长(孩子的亲舅)不承认我孩子是该生产队人,原因是,我是出过嫁的女儿。这次生产队卖公塘几十万,分给生产队人,结果没有我孩子的。但是在这生产队像我这情况的别人都可以分到那一份。结果没有我的,问起原因,还是
我的房子是湖南衡阳的,房子的房产证上面积是163.32平米,但我们说好是按160平米计价,包工价格是每平米115元/平米,房子于今年3月中旬开始装修,请的是一个老家的人承包的,因是老家人只是嘴上说好要怎么样弄,并没有签订合同,现在房子装完了,问题一大把,比如柜子做好,因内面只是刷了一层油漆没有打磨所以全是毛刺;整套房子的涂料
二手房定金6/11日已收,但没写清楚下面签订合同日期,房产证押给中介公司。 本来买家答应6月底确定签订日期,但是由于户口9月份能不能转过来等原因拒绝签合 同和不给具体签订日期。让我等到9月份再定签订日期。 提问: 1. 现在俩家都谈不容的情况下我只能等到9月份吗?没有别的办法制约买家吗? 2. 现在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