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从事酒店总台工作人员,最近我酒店发生了一件这样的事例。每当客人或团队旅游都要登记并输入公安网预防犯罪份子的逃入这我们都知道而且每天的登记,而公安人员是一个星期或半个月的检查或者暗访。每次来检查时公安工作人员都说每个房间登记一张身份证有时又说每个人都要,现在又要有一个读卡机每个人的身份证
我想出本书,高中生课外读物,书中想要引用某歌星的姓名和演唱的歌曲名,请问是否会侵权? 还有,我的书中想用某外籍明星的照片(读书时的,看不出是本人,一定没有任何影响名誉的语言),请问是否会侵权?
尊敬的专家:最近收到一名男同学电话说我经常性的电话骚扰他的妻子(也是我的同学),同时,他也告诉其他两位要好的男同学,认定此事就是我个人所为。而经过我的反复询问和分析,实际是有人在冒用充我本人,对该同学妻子骚扰。我是否可以以侵犯个人姓名权同时侵犯个人名誉权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调查取证,然后向法院提起诉
我想咨询一下,有关肖像权的问题。 具体是这样的: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照片发给一个公司人事部,当我具知道那个个公司是做什么的时候,我就拒绝了他们的工作!可是今天我一个朋友在他们公司网站上看到了我的照片,注明我是他们的员工!以谋取利润! 我该怎样来保护自己!
我是制作瓷相类,最早从手工到现在电脑制作,为了取信于顾客,开始没有收钱,送相上门满意后再付款,可有极少部分人,他总要扣些钱,不然就说不好或什么.这样一来,我在制作之前,先和顾客沟通,还有协议,但不知此协议是否合法特请教. 协议大概是:先制作瓷相,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时可不要付款,但像不能取走,我方在盖上名字后有权做
我是制作瓷相类,最早从手工到现在电脑制作,为了取信于顾客,开始没有收钱,送相上门满意后再付款,可有极少部分人,他总要扣些钱,不然就说不好或什么.这样一来,我在制作之前,先和顾客沟通,还有协议,但不知此协议是否合法特请教. 协议大概是:先制作瓷相,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时可不要付款,但像不能取走,我方在盖上名字后有权做
我的姓名和照片及其信息资料(包括邮箱地址、工作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都被人用于注册QQ,请问侵犯公民姓名权,和肖像权属于道德问题还是触犯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