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前面的老宅子本来是在我叔叔名下,奶奶死后叔叔担心我们会与他争夺,就以三千元的价格偷偷的卖给了一个山东人。山东人跟我叔叔之间签了一份转让合同,但宅基地的名字还在我叔叔名下。现在山东人已经把老宅子拆了,要从新建房子。建房证他也没办理,山东人打的地基离我家的院子只有两米多,让他留滴水他也不愿意,前一个月山东人还骗我老爸签了一份愿意他盖两层楼的协议,当时他也没告诉我爸爸签得是什么,我爸爸今年都七十了,根本不认识几个字。想知道我们现在能阻止山东人盖房子吗,因为那样会影响我家的采光,我叔叔还能要回老宅子的宅基地吗?
我弟弟是农村户口,无房,准备申请宅基地建房,村里面已经审批了,可镇土管所不审批,说他们那里已经被市政府规划了,请问土管所不审批违法吗?
各位好。 我家在09年以前是老房子,村里整体规划把老房子拆了重新建新房,结果新房建起不久家里飞来横祸全部倒塌,父亲因此去世,当时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都没下来,村里当时递交的申请只有村里的盖章和镇上的盖章,县里还没有盖章,由于经济原因一直没有盖起来,我母亲户口已经迁出本村,我上完大学之后将户口(非农户口)
我家土地使用证东西16米,南北30米,现建房南北超出1米。现在有村民想起诉我。请问他有权利起诉我吗?谢谢! 他是个人有权吗?像这样法院一般怎麽判呢?谢谢!
妈妈是再婚人员,她离婚后,户口就在前夫家里,他们是农村户口。 1、妈妈离婚后,是不是她不想把户口迁走,他人是无权把她的户口迁走的? 2、她有居住权在前夫家,她能不能自己申请宅基地自己建房和他们分开住。 3、如果她前夫家拆迁,她能否要求赔偿款?
我和母亲是城镇户口,我的的继父为农村户口,其下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办理了分户,2005年继父和其小儿子申请了宅基地90平米的二层楼房,不过实际是大儿子盖房,事后小儿子的户口迁出了,迁入他老婆的村,小儿子一家在其老婆村改了90平米的二层楼房,今年也就是2010年大儿子申请的90平米也批下来了,实际就是归小儿子盖房用的
我家1984年在本村宅基地建房时 后方超出2米多属于邻村土地 当时和邻村村委说过 他们村委当时同意让建 1998年 我家重建楼房后 又多出占1尺地方 因后面邻居不同意 不让占 后经调节 当时在他们村委调节时说 房子也盖了 该赔偿你多少钱 赔偿你 当时在那里签了协议 交由他们村委保管 但是当时没想到 自己也没多留一份 现在邻村
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祖宅交给了我家,那时国家没有要求每户办土地使用权证,我家祖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来由于祖宅太破旧,我家便在那块宅基地上重修了房屋,奶奶便和我家一起住在那个新房里,并直到1997年国家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时才补办了,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登记为我爸了。 前几年由于房屋老旧问题,我
户口迁出且房屋倒塌多年(但有1981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本人又未居住此地,现在此地正待开发,本人想回原出生地用父母亲(但都已去世)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当地村民不同意,要本人重新购地才能建房,合理吗?
村委规定,我只要建房,给前邻居留下80厘米滴水檐。现在我要建房,他非要150厘米,少一点也不行,非占我70厘米宅基地,我上哪个地方找,才能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