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2010年初出资5W,与甲、乙两人共同经营一家婚介公司,公司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质是以盈利为主;并签有股份合同,我站10%;乙为公司法人,甲占70%股份,公司自成立以来,账户一直经由甲代为管理,她长期以来一直以各种理由不愿公开公司账户;最近声称账户的钱她私人拿去应急,并未承诺何时归还,账户到底什么情况我一无所知;请问我如何才能让她把账目交代清楚,我这类诉讼属于民事还是刑事纠纷?如果要告她,需要提供哪些证明?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挪用资金至公司不能运转,现在想要把剩余资金追回,该报警还是去法院告,报警是该去案件发生地还是现在所在地也行
合伙人利用请客吃饭为借口支开公司所有人 在我们员工和股东都不在公司的时间内 将公司内几十万财物洗劫一空。 请问律师 这样的行为构成什么犯罪 会得到什么的刑事或民事处罚,如果刑事量刑会怎样,公司在案件受理期间所造成的损失 由谁负责?地区是上海 所失财物大概在 10万元 谢谢告知 不胜感激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挪用资金至公司不能运转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挪用资金至公司不能运转,现在想要把剩余资金追回,该报警还是去法院告,报警是该去案件发生地还是现在所在地也行
与人合伙开公司,合伙人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税漏税,我要负责吗?
本人前几年与朋友合开一家公司,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偷税漏税,因为帐一直是他老婆做的,我只是每年拿自己应得的分红,且公司业务也是分开做的,现在查出他偷税漏税,那会和我有关联吗?要是有我要付怎样的责任?
我舅舅一直以来在上海工作,之前外出之前在家欠下很多债务,年前回来,并且带回15000元,还上账务后,家人才知道,这笔钱来处有问题,他在一家假酒公司工作,私自结清一家酒吧的账款后带回家了,年后,他的一个朋友打电话回来说他现在已经被关押了,要家里人带几万块钱去救人,舅舅之前做了很多让家里人很伤心的事情,妈妈
公司私自将公积金账户中的50%金额以非正规手段取出,冲抵多缴纳的社保、公积金。
各位律师好: 现有一事需要得到各位的解答,感谢!(内容较多,感谢各位能够完成的阅读) 本人2010年10月22日从A公司离职,在2010年11月16日入职B公司。B公司在11月份处理社保关系转入时,才得知A公司未能将我的社保关系转出。导致我未能在B公司的社保关系转入成功。 接到到了2010年12月份,突然接到A公
几个人合伙开公司。法人代表是挂其中一个合伙人的名字,那我们其他几个合伙出资的人要签什么合同才能保障我
大概有5个人合伙开一个养殖场,投资一百万左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挂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我们其他4个人要签什么样的协议或者合同才能证明这个公司也有我们出资,也有我们的股份,我们也是其中的一个股东。这个协议或者合同什么写才是具有法律作用。能保障我们权益。
分店店长挪用营业额未存公司账户,财务已告知经理(但未汇报具体金额),现无法追讨回来,财务是否要承担责
分店店长挪用营业额未存公司账户,财务已告知经理(但未汇报具体金额),现无法追讨回来,财务是否要承担责任或者赔偿?
我是公司法人,公司还有一名股东,她私自挪用了公司资金做生意,结果被人骗了。这事从法律上如何理解?她是否触犯了法律?
2010年6月与人合伙投资开店,总投资款约96万,四股,没有正式的合伙协议。当时口头约定账目月结,收入款设立“联名账户”,开业后并未执行,由其中一人(营业执照上的法人)独揽钱和所谓的账,且账目混乱,多次提醒,就是不纠正。遂对此合伙彻底丧失信心,本人基本退出经营和管理,导致营业额每况愈下,后本人找到一个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