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在重庆潼南县有房,是单位集资建房,现在我们准备在重庆市买一套,写我的和我母亲的名字,用我母亲的公积金贷款,而我是首次购房,这样的情况,是属于第一次还是第二次购房!
您好!首先谢谢您能抽时间回复我的问题。我和老公在 [b]婚前[/b] 2005年买了一套自住房,是以老公的名义办贷款,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2007年我们结的婚,现在我们想用我的住房公积金在买一套房,但是听说像我们这种情况是属于买第二套房,首付要交40%-50%,不知道我们这属不属于购买第二套房?首付要交多少?
老公在婚前以他的名义向银行贷款购房.如果现在想以我的名义贷款买一套二手房,想问:以我的名义贷款买的这一套二手房,是属于首套房还是第二套房?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购有一套房,另一方再以个人名义购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购有一套房,另一方再以个人名义购房是否属于第二套房
我已经在县城里买了一套房子。还在按揭中。。 请问一下。。我在省会能买第二套房。是按第一套房的政策还是第二套房的政策。。 我县城是在福建三明的一个县城 我想在福建福州买房。。谢谢。。
我与男友分别购房,贷款尚未办理,房产证8年后取得。现在准备结婚,想咨询一下什么时候办理结婚手续才可以避免房子成为二套房?另外,婚后这两套房产怎么归属?
请问,税后收入的准确定义是什么?单位把我个人缴纳的的住房公积金也算到税后收入里面是不是合法?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