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嫁入某村享受着某村村民的所有福利待遇(比如土地补贴 粮食补贴村里卖地分红等等) 但是后来离婚后(不再该村居住)但是户口仍在该村,是否还应该有这些待遇?因为我还是本村村民啊,可是村里自从我离婚后就停止了对我的一切福利待遇。我去讨说法她们说人不在这住就没有了,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把我应得的福利待遇追回来。
本人7月就职于现在单位,9月份上的保险,现在怀孕两个月,因从事业务经常出差,所以想请一段时间的病假,不知道病假天数以及工资劳动法有无规定;其二:公司对于病假不愿意批准,三个选择1、自动辞职2、停薪留职,所有保险由个人担负3、继续上班,不知第二点是否符合劳动法;其三,产假期间的保险个人承担的需要个人缴纳,
我们落户已经18年,当年也交义务工。村里承诺交10年就享受待遇。到期后仅仅给了2年待遇几取消。都是公民村民为什么不给待遇。这样做法村委属于违法违约行为么?
我想问一下,参加抗美援朝回来的老兵,再回来后又参加了工作现在退休了现在八十多岁了每月应该领多少工资为什么还没有医保?
44年参加工作,54年转为部队职工,已退休移交地方民政部门,现仍住在部队的极其简陋的平房,请问:像这样的退休职工住房有什么具体规定,请给与解答。谢谢。
我是济南市长清区人,男性,1993年与市中区**村一女子结婚,婚后生有一子随母亲落户在兴隆村,我与2004年也将户口由长清区迁到兴隆村,但在该村落户后,除在村委会选举时给予选举权外,村委会以不是养老女婿为借口,拒绝给予我享受村民其他待遇,包括土地、宅基地、生活补助、征地补偿款等所有村民应该享受的待遇一律拒绝给
我父亲是从太原铁路局去抗美援朝,现在已退休多年是工人,还不是离休,工资也不高,没享受任何待遇,我想问?向我父亲这样的能否享受的什么待遇?
律师:您好! 我爷爷是专业军人,已经去世多年,参加过抗日战争,朝鲜战争,抗战结束大约两年去世,奶奶一个人拉扯五个孩子,生活艰难,但从没得到过国家的任何帮助,请问律师,我奶奶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得到国家的一些待遇或者帮助补助之类的?奶奶现在已经70多岁,身体状况不好,很着急了解这个情况,谢谢,静等您的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