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王明被女友托付,希望帮助他的舅舅购买一辆汽车。因为王明从事汽车类媒体记者工作,所以北京的汽车4S店,都愿意把车便宜一些卖给媒体记者。对于媒体购车便宜有个行业内的词叫做"媒体车"。既然是女友的托付,王明当然一定竭尽全力去办。于是很快,与女友的舅舅签订了购车意向书,4S是要收订车款才给从厂家提车的,所以女友舅舅交了四万元订车款,在购车意向书里写的很清楚,如果毁约中途订车人不买这个车了,那么订车款是不退的,作违约处理。双方都同意了。7工作日之后车到了,但是女友的舅舅出差不能来提车,4s店要求尽快提车,于是女友就代替舅舅把自己的六万两千九百元先付款了把车买下来,等舅舅来看车提车就把钱给自己了。谁知道,女友的舅舅不要了,还硬是要求退四万元的订车款。在这样的情况下,王明无奈把自己的存款四万元,退给了女友舅舅,为了不损失钱,不违约。女友又找了第二个人来买车,但最后还是没有买成,三番两次的折腾4S店决定不再留车,把这辆车卖了。于是女友替舅舅垫付的六万多车款,就蒙受了损失。女友把这事怪在王明身上,既然是恋爱关系,女友就没有追究钱的事。。后来两人分手。女友告王明诈骗。2012年6月20号,刑警带走了王明,现在王 明在看守所,预审。请问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我是王明的姐姐。拜托了。
我朋友在网上卖给三个人网上下载的免费黑客软件。合计800元。(东西已经给了买家)买家只是没有享受到售后服务而已。其中一个顾客自称网警,说要抓我朋友。当我朋友知道的时候第二天已经把钱返还给人家了,可是人家说,再给2000元,我给你摆平这件事情,否则你就等着死吧,我朋友现在很担心,坐立不安。 请问 我朋友的行为
我父亲于2011年年初和朋友合伙投资张家口某县下的两块土地种土豆 共1500亩 承包期为20-23年 按合同要求 双方共同出资 土地共同所有 投资收益各一半。由于年初的时候 我父母还在东北 而合伙人是河北人 所以我父亲把一切事物都交给对方来办理 4月份前一共给他58万元人民币 其中包括28万买地20万安电 10万扩地(直到现在为止电
我和一个朋友合作做信用卡,承诺赚钱了有分成,赔钱了给我本金,我出钱,他出力,现在约定的时间到了,他却不和我联系了,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动不动关机,每次合作都有协议,双方签字的,现在我无法联系上他追回本金(一万多元),这种情况下可以报警指控他涉嫌诈骗吗?警方会受理吗?急需帮助,谢谢!
5月4日,有人盗取我爱人小叔的QQ号,通过QQ让我为其购买一些物品,这些物品是虚拟物品,属于充值卡和游戏点卡一类;这些物品没有实体物品,只需要将卡号和密码发至指定邮箱即可;当时一时粗心,没有电话确认就相信了,共造成了3500元人民币左右的损失。一句话,就是被人冒充亲属在网上骗走了一些钱。 以上为背景,我岳父得
您好!麻烦咨询下这个情况是否构成合同诈骗,先谢谢了。 王某以买房名义从我这借款,合同约定在借款未还清之前,我对房屋拥有部分产权,但是王某并未专款专用,未买房,现在找不到人了,是否可以以诈骗报案?
我想咨询下以下事实是否构成诈骗。我老公与朋友在北京一同经营了一家快速消费品公司,他朋友父母是云南某市中学教师,不久前他朋友忽然找我老公去他父母学校签署一份关于购置教学仪器的合同,合同规定该学校以五十万的价格(含安装费用)从烟台某仪器制造厂购置教学仪器二十台,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我老公代表烟台某公司与
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从湖南岳阳市云溪区的一家工厂多次购进工程塑料,总价值近200万元,生意期间我的客户多次抱怨质量不稳定,但由于大家关系不错,且生意在继续,都没有及时赔偿。 2008年下半年,生意状况急转直下,应工厂的要求我以个人的名义写了一张对账单,注明“应付岳阳工程塑料厂货款25万元”。 2009年
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从湖南岳阳市云溪区的一家工厂多次购进工程塑料,总价值近200万元,生意期间我的客户多次抱怨质量不稳定,但由于大家关系不错,且生意在继续,都没有及时赔偿。 2008年下半年,生意状况急转直下,应工厂的要求我以个人的名义写了一张对账单,注明“应付岳阳工程塑料厂货款25万元”。 2009年
有人欠我十几万货款,有欠条,还款时间已过,他现在玩失踪,我怎么也找不到他,我是否可以报案?他是否已构成诈骗罪? 他什么情况才算诈骗,谢谢律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