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生婚前组合贷款买房,房产证在婚前取得,只有我先生的名字,现在在银行做抵押.我们想通过增加房屋共有人实现房屋共有,但房产中心不予以办理,理由是贷款没有还清.请问还有什么有效的手段能够实现房屋产权的共有?
请问公证处婚姻财产公证是否有效?公证是否也受贷款因素的限制?
我男朋友婚前2009年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子,价格为10.5万元,其中首付三万元,剩余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期限15年,我的收入比他高,婚后一定是我还更多债务,男朋友口头承诺领完结婚证就把我的名字加上,我怎样才能在房产证加上自己的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渴盼解答,谢谢
1、婚前男方签订合同并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子,婚后还清贷款并取得房产证,但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是否属于婚前财产?产权属于男方,女方拥有婚后还款部分以及增值金额的权利? 2、如果双方签订“房屋共同财产协议”,必须公证才有法律效力,还是签协议就有法律效力? 3、在婚姻存续期内,将房产证权利人改为
急急急急急!!~~~~!!帮帮我啊~@!婚前贷款房屋 婚后是否可以添加姓名 共有财产
还钱贷款房屋 现在贷款还在 想在婚后在房产证上添加姓名 为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双方对此没有异议。。有什么方便可行省钱的方法吗 公证具有法律效力吗
您好!我与妻子共同购买一套二手房,产权证已经办理下来,两人共有,贷款尚未还清。现在想将房屋产权转让给父母,是否需要先还清贷款然后才能转让,因为房屋已经抵押给银行。谢谢!
该房屋是三户人共同拥有(即一张总契、三张分契),而这三个产权人均已身亡,但一直都未办转名手续。而我是其中一张分契的继承人(本人已办公证),现想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由于房管局规定若某一方需对房产证进行更改,必须所有产权人一起去办理,但现在另两名业主的继承人不愿配合,且我不知道他们是否有做了公证,现在
男方婚前买的房子,是一次性付清的,所以欠了亲戚朋友一些钱。 房子写的是男方的名字,结婚后,男方用房产证贷款了,用来装修房子,还还了亲戚一些钱,剩下来亲戚还有点钱没还的,男方父母说让他们两个还。 然后贷款我们两个自己还。这样子的话,女方有产权吗?
婚前首付贷款房,双方共同出资首付,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女方如何保障自已的利益
婚前男方首付贷款房,那么,作为女方也参与出资首付款了,如果出具一个没有经过公证的书面出资证明,离婚时可以分到房产增值后相应的比例份额吗。还是得到一定的赔偿。
请问,婚前男方家贷款买房,交的首付,并开了首付的正式发票和买房的协议,婚后才签的正式合同并开始共同按揭,房产证上写的是我老公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算是共同财产还是我老公的婚前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