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向您咨询,医院产前筛查失误(整个孕期都在这家检查,彩超四次),导致有缺陷婴儿出生(婴儿左手先天性掌指骨缺失),给家庭的生活和精神上造成很大打击,医院是否有过失,我是否能够向医院提出金钱赔偿,谢谢。
我于10月24日在医院生小孩,10月28日出院时早上照的B超显示子宫内无明显异常。11月2日在家中早上10点钟左右连续两次大出血继而回医院治疗,医生先给打一针缩宫素然后说照个B超(当天下午4点多钟B超结果显示:宫腔分离见液性暗区,前后径约为1.3CM,透声差。)而医生看B超结果后说没事可以出院了!结果傍晚五点多钟还没出医院
我孩子刚出生没几天身上发黄,医生说正常,给我们拿了点药让我们吃着,在医院住了十二天身上的黄还没有减轻,医生就让我们出院说过几天就下去了,没事的说这是正常,到家不到一天孩子病情加重了到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说孩子黄疸太高,医院是不是该赔偿我们呢?该赔多少?
我哥老婆今年初六早上刚有了孩子,刚出生时医生说孩子很健康,检查了五项身体情况,说都正常,结果中午的时候发现孩子有点不对劲,去找护士的时候,护士说孩子很好,让我们好好养,也不去看孩子,我们不懂,也以为正常,过了会,还发现不对劲,去找护士结果不在,第三次去找护士的时候,护士才来看孩子,结果孩子已经不行了
宝宝出生后患有脊髓脊膜膨出和先天性心脏病,但当时在做大畸形的时候没有能够筛查出来,这应该是医院的责任
宝宝出生后患有脊髓脊膜膨出和先天性心脏病,但当时在做大畸形的时候没有能够筛查出来,这应该是医院的责任吧!经过2次交涉后现在医院让我做医疗事故鉴定,这2天正要准备资料,我该怎样讨会公道?
宝宝出生后患有脊髓脊膜膨出和先天性心脏病,但当时在做大畸形的时候没有能够筛查出来,这应该是医院的责任
宝宝出生后患有脊髓脊膜膨出和先天性心脏病,但当时在做大畸形的时候没有能够筛查出来,这应该是医院的责任吧!经过2次交涉后现在医院让我做医疗事故鉴定,这2天正要准备资料,我该怎样讨会公道?
在医院检查折腾了一周多的时间,检查结果出来后告诉第二天住院准备做手术,可是住院后院方告知做手术的医生不在,只能下个月再做。请问这样的情况应如何处理?
我已经有了临产症状去医院做了一个B超检查,做B超的说我的孩子有毛病让我做引产,我们一家人都很伤心,我哥哥说不行再做一个B超没准看错了呢,第二次做医生说看着不像有毛病,说等明天复诊一下再说吧,于是给我输上了防止宫缩的液,等到晚上12点我下身已经出血于是做了剖腹产,孩子很健康,做B超的误诊所造成的经济和精神损
一个医生一个护士接生两个产妇导致其中一产妇的婴儿出生7小时患上严重吸入性肺炎
想知道这个是属于医疗事故吗?要起诉医院要具备什么证据?要是赔偿要赔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