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有一问题想咨询,就是3个月前朋友结婚周年我们几个朋友一起去KTV去给他庆祝,中途我与一陌生男子在卫生间闹了点小矛盾,事后我继续回包厢唱歌玩!没过10分钟那名男子带了五六个男的手拿木棒冲进我们包厢见人就打!我和我朋友一边反击一边叫老婆报警,一直到110来!到了派出所对方就只有一个人在!其他人
我弟弟和几个朋友出去溜达,然后他得朋友和别人起了争执打起来了 我弟弟只踹了内人一脚打了一拳 我弟弟的朋友给内人扎了一刀然后现在几个人被关进派出所 我弟弟17岁 请问会有什么处罚?
打架情节不严重 第一次在看守所待了4个月 之后取保候审一年 现在取保候审时间已经过了 为什么现在被送进了看守所
我老公于10月份的某天中午外出吃饭时与一个同事打架,该同事头上缝了两针。然后对方就一直在家未上班,现在已经二十多天了,不知道其恢复情况如何(已经恢复了还是借故不上班)。公司做出的处理决定是罚款3000元+医药费+误工费。我想请教一下公司有没有权利对我老公做出处罚,还有处罚是否过重。谢谢马律师。
10人高中生,都属本校学生,因对方感情纠纷,结伙在学校殴打对方一人,造成轻微伤害,殴打时没有拿武器,请问,如果事情在公安立案,会受到什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