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从去年10月24日剖腹产第二胎(男孩)并同时进行结扎手术,然后到今年的5月23日月经来潮,但是到这个月就推迟的时间太长,担心之后买来验孕测纸表明怀孕,像这样的问题我现在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请教!
我们在第2胎时已经做了结扎,第3年意外怀孕生第3胎。现在要交21800元社会抚养费。我们农村一年的那个什么费才1600元,请问那样合理吗
女方意外怀孕(其蓄意而为),用孩子逼婚是否违法?如果男方不做亲子鉴定,女方没证据证明孩子父亲,其起诉索求抚养费胜诉的概率大吗?(男方不想要孩子但女方不想打胎,感情破裂无法修复,如果孩子出生只会是悲剧,但女方想用孩子逼婚想要到一笔钱)
我老婆去年8月由于多生一胎 结果计生办的人强行在没有签字的情况下结扎了 现在又没有复通的情况下又怀孕 了 这与计生办的人员有关系 还 是结扎人员有关系?
去年8月份 由于超生一胎 当地计生办强行对我老婆结扎,到现在已有9个多月了 今天去医院体检 结果是证明又怀孕了 我想知道这与强行结扎的计生办有关吗
去年8月份 由于超生一胎 当地计生办强行对我老婆结扎,到现在已有9个多月了 今天去医院体检 结果是证明又怀孕了 我想知道这与强行结扎的计生办有关吗
一个只见过2次面的女网友,说怀了我的孩子,其坚持不打胎,并说要生下来跟我要一次性抚养费20万。如果我去鉴定,孩子是我的,我知道有抚养的义务,要给月收入的20%-30%,可是一次性要20万是否合理?她说要告我,说她一定会胜诉,让我给她20万。我感觉像在敲诈我一样,我们间又没有感情,只见过2次,然后就非得莫名其妙的单
符合江西省计划生育新条例第九条再生一胎,但是意外怀孕刚一个月,去办准生证不给办第2胎
我们夫妻都是农村户口,我们符合江西省计划生育新条例第九条再生一胎,但意外怀孕刚一个月,去办准生证,不给办第2胎说只有等生下来罚款。合理吗??我们是江西抚州临川人
我是初婚初育,丈夫是再婚,曾有一女儿,已成年。我们结婚后没有及时办理准生证,直到怀孕后才去办理。当时街道办事处不给办,让我流产后再办。由于我是39岁高龄,好容易怀上,不舍得流产。于是托人给办了准生证。准生证是4月30日发的,偏偏孩子早产32周就出生了,11月2日出生的。街道办事处非得说我是计划外怀孕,不给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