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留有一处遗产,土地证是四人共有的。家父不幸病故,现土地证同共有人其一保管。近日偶知保管人将其做了抵押贷款! 问题1:我现欲将土地证分开,各做各自的土地证应该怎么做?(房产证个自已办理好了!) 问题2:像这样的未经四共有人一致通过的情况下,银行是否能办理贷款,土地司有没有相应的责任? 问题3: 其中
房子买的是南阳市烟草局家属院的,通过中介买的只签订啦买卖房合同,合同上市我父母的名字,房产证上是以前房主的名字,我现在想吧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我的名字,请问可以吗 ?(去房产管理那,受理台直接说房产证作废,不能用,也 不能更换,必须要有集体证才能调出房产资料 --------------现在2证合一证啦 ,所以房产证才
急需贷款,却只有公共土地证!!!并且公共土地证被私人已经拿去抵押!!!
我是98年从二建员工手里购得住房,当时拥有房产证和公共土地证。现在需要贷款,没有土地证贷款利息份额要高很多;很多住户和我一样都想拿回属于个人的那一份土地证,但土地证又被二建公司当时也购买住房的经理拿去抵押高达三次,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急急急!!!多谢解答
请问前嫂子可以问我哥要钱还债,而且还要家里分下来的土地,好这样合理的吗?
我哥他同嫂子吵架离婚了,现在嫂子问我哥要回她以前借别人的钱的那笔债,而且还问我哥要大伯分下来的土地。,(注:土地还是大伯名下,还没有分到我哥的手上,不过,分到我哥的手上是迟早的事),这样合理吗?
请问前嫂子可以问我哥要钱还债,而且还要家里分下来的土地,好这样合理的吗?
我哥他同嫂子吵架离婚了,现在嫂子问我哥要回她以前借别人的钱的那笔债,而且还问我哥要大伯分下来的土地。,(注:土地还是大伯名下,还没有分到我哥的手上,不过,分到我哥的手上是迟早的事),这样合理吗?
村民侵占本人土地有20年,而且已接到房产证,本人只有土改前土地证,请问侵占的土地能拿回来吗?
村民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侵占本人土地5*10平方,盖房并已接房产证有20年(无土地证),现该村民以原拆原建为由造新房(现已在打桩)。本人持土改前的土地证前往当地政府咨询、协商,得知当地政府给该村民的只有批准文件而没有提及新建的具体面积和其它一切资料,并告知本人的土地证无效,请问本人能要回属于自已的土地吗?
03年统一拆迁造的房子,现已入住8年了,应该是集体土地,请问这样的房子能否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