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年3月15号报考了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也交了所需要的材料 可3月27号市卫生局办公人员给我打电话说我报考时添的单位与复印件不附 我就跟他说其实根本不是这样 我们去年报考时也是这样的 因为在第一步自己先网上报名时有一项是添所在单位 这个不能添只是国家把各个医院名编辑好了让自己选 可我们医院在网上显示的名是牡丹江市铁岭医院 而医院的章是牡丹江市铁岭镇医院 但只要选择了网上显示的名代号完全正确的就显示了 后来他就让我带着医院的章去盖上 我第二天去了他们审核的办公点 当时办公人员很多 我也不认识他 但我们区里卫生局办公人员我认识我当时看见他了 就问他我的材料不合格啊 他是专门给我们往上交材料让市局审核的人 可他却告诉我我的资料全都交上审好了 他就问我谁让我来的 我跟他说明来意 他说喔用手指着让我再问问给我们区审核的市公务员 我问他贵姓后就知道了他就是给我打电话的人 就跟他说明我的来意 可他却跟我说我的材料已经审完了都封好准备送到省厅了 我自然明白了我的材料根本没有问题 可今天也就是6月29号我才接到通知让我把所交的材料拿回去 说没有我的准考证 本来7月分就应该考面试了可突然告诉我不能考了 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麻烦您能为我想想办法
我是一名卫生局机关工作人员,我想咨询:根据新侵权法规定或者其它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什么人有权力到卫生局查询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医师执业证书等),是不是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能查呢?因为本人因为拒绝外人查询而被投诉,以前对非内部人员和工作需要一直是不予查询的!急求回复!
我是一名卫生局机关工作人员,我想咨询:根据新侵权法规定或者其它法律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什么人有权力到卫生局查询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医师执业证书等),是不是任何人任何情况下都能查呢?因为本人因为拒绝外人查询而被投诉,以前对非内部人员和工作需要一直是不予查询的!急求回复!
我是一名快递员,在4月份派送一件代收货款(7900元)的快件时客户抢件,后货款追不回来,报警后警方有备案,现在我们公司扣押我一个月零20天的公司不予发放,明确告诉我货款追回后在发我工资,我现在无力追回货款,请问我们公司有没有义务帮我要回货款呢,现在我们公司都不出面解决这个问题,我自己也是没有办法,请求您的
有关国家公务人员双方协商给办理企业的相关手续,5年已经过去。一样就没办。要他退钱
我在2006年找了一个自称是市秘书的人。办理有关企业的相关手续。几次给过他7万元现金。随后持续在要。几年过去了,我心沉疑虑。去办事单位打听,工作人员回答,没有听说此时。要他退钱。给他打手机关机。去找他。见不着人。我该怎么办
该县现在辞退名办教师,作为一名有教师资格证,通过了转正考试而由于政策临时调改没有机会转正的教师,现在是一名三个孩子的父亲,他是否可以参加小学教师合同工的考试? 备注:改名教师可否参加,户口所在地师宗县的小学教师合同工考试?
今年我家里人遇到了一次交通事故,是对方的全责,我们要求对方给生活补助,但有不知该怎么叫他给更合适些。听说是按公务人员的出差生活补助标准来规定的,但又不知补足标准是多少?
今年3月份报考执业助理医师并送交和去年报考时一样的材料 10天后市卫生局审核人员给我打电话说缺材料 可我第二天去他们审核办事处 那个办事人员却说我的全部材料没问题 我就走了可到今天也就是6月29号才接到通知说我没有考试资格让我把材料拿回来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