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开了辆外地轿车出厂门右拐上机动车道的时候 跟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碰了,交警竟让我先垫付医药费,请问这是谁的责任
我骑电动车在一个三岔路口,我直行,一私家车左转,将我撞飞直至我落地几秒后,私家车才停下且没有刹车痕迹,本人左小腿胫骨粉碎性骨折,左踝韧带严重损伤.电动车严重毁损,肇事车主无伤,请问责任如何划分?交警初步判定说我有错,责任要5比5化分,本人不服。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除
因为我骑的是电动车,发票和合格证上标明电动车大于或等于40公斤,交警说车本身超重,属小型轻便摩托车,要有驾照,要戴头盔,还有一点说我靠最右侧行驶,是转弯车道,基于以上几点,判定受害方50%责任,可广州跟本就没有自行车道,不管是电动车也好,单车也好,都会本能的靠最右边行驶,这样的判定否何理,希望李律师帮我
你好!昨天下午我骑电动自行车从车站出来打指示灯从左车道转右车道时与直行的摩托车相撞,我车没摔倒,摩托车倒下,骑摩托车者和他妻子没事,担抱着的小孩在他妻子倒地时后脑撞到地面,ct检查大脑没事,只是肿了大包,现在还正在医院住院。当时没及时报警,去医院时才报警,但警察说没有现场所以无法断定谁对谁错,现在小孩
我是日照市的,前天我骑电动车在过路口时与一辆轿车相撞,当时是绿灯,我是正常行驶,他是在与我相反的车道上左转,我的电动车基本上是报废了,另外我一根肋骨骨折、尾骨骨折住了两天一医院,我想知道赔偿方面的事,我的电动车的修理费和我的医疗费,是不是应该对方赔偿
我骑着两轮助力车在光明路(光明桥南头)由北向南正常行驶。这时有个人骑着电动车,在光明桥南边的小路由西向东上光明路,当时那个人是逆行在光明路由南向北行驶,没走几米突然由西向东横过光明路,因事发突然,造成两车相撞。责任该怎么样认定呀!我也有驾照,车上的大票也全,双方也都没有什么伤,可是交警说我是主要责任
无牌无证摩托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至电动车驾驶人受伤住院‘责任认定办法
我母亲骑电动车在十字路口被无牌无证摩托车撞伤。致使颅内出血。当事人当时没有报案。事后病人家属报的案。肇事车辆应该承当怎样的责任,责任认定怎么划分。谢谢
中午下班高峰期 甲:电动车 正道行驶 非红绿灯口 非道路岔口 乙:电动车 逆向行驶 非红绿灯口 非道路岔口 然后悲剧了 双方不同程度受伤。 甲方稍微严重点。 事发后交警赶到现场随后进行了相关工作。 现在甲方如何要求乙方赔偿。 麻烦把具体流程说明出来,谢谢!
晚上骑电动车逆行,撞到逆行停放的轿车上,造成骑电动车者受伤住院,该如何划分责任
晚上家人骑电动车回家,过了一个路口,是逆行行驶,撞到前方逆行停放的轿车上,造成受伤住院,请问该如何划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