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外部支架钢板都未取的情况下,签订的调解协议有没有效力
你好,我是宜昌兴山人,我姐夫2012年在矿山受伤,住院三个月后出院,当时外部支架未取,内部钢板未取的情况下,雇主喊他和他的儿子去劳动局仲裁委员会签订了一份调解协议书,支付了5万元费用,说这5万元包含后期治疗费、伤残补助费、护理费等。因雇主和我姐夫是亲戚,本身文化低,儿子有19岁了,也才踏入社会,什么都不懂,当时签的什么他们也没看。一直到2016年下半年才取了内部钢板,到现在伤口还没好。请问还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雇主支付5年的误工费、伤残费以及护理费等。谢谢
没有公安机关在场主持的情况,只有双方的村支书在场,受害一方和嫌疑人(一直在逃)代理人签订了交通事故调解协议,随后该协议被送至交警大队。有以下几个问题: (1)这样的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如果嫌疑人还未签署授权给其代理人,该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伤,双方在律师调解下签订赔偿协议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进行赔付
工伤,双方在律师调解下签订赔偿协议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进行赔付,拖延时间一年之久,应该怎么办
工伤,双方在律师调解下签订赔偿协议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进行赔付
工伤,双方在律师调解下签订赔偿协议但对方一直不履行协议进行赔付,协议签订时间是2016年1月,如果我想私下协商应该怎么办
合作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就是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现在有争议,双方协商不成
合作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就是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现在有争议,双方协商不成,能否起诉